▲工作環境太吵,5年後他耳朵「嗡」不停...話也聽不清。(圖/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王先生職業為車床操作及機具之保養維護,從事此作業約5年,工作環境有一半時間暴露於噪音中(大於85分貝);最近開始出現耳鳴,離開噪音作業場所後仍有嗡嗡聲,常被家人提醒收看電視時音量轉得太大聲,與人談話時,覺得聽不清楚。接受定期噪音作業聽力檢查後,檢查結果為噪音性聽力損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游文茹說明,噪音引起的聽力損失通常是對稱性的感覺神經性的聽力損失;低音頻(500-2000 Hz)的聽力損失通常40分貝以下,高音頻(3000-6000 Hz)的聽力損失通常在70分貝以下。噪音暴露對聽力損失造成的影響主要取決於三項因素,分別為噪音暴露的強度、噪音暴露時間之長短、個人對噪音的感受性。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中規定,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90分貝,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140貝之衝擊性噪音或150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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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文茹說,噪音性聽力損失是一種漸進性與不可逆的變化,因此預防即是最好的治療。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另有建議不適合從事噪音作業之疾病,包括心血管疾病、聽力異常。若有上述疾病請照會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做適當的選工及配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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