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腎資料照。(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台灣器官移植供不應求,為增加換腎病人接受移植機會,衛福部今(14)日公告開放「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讓配對不成功的捐贈家屬,可與其他換腎家庭進行交換捐贈,「一腎換一腎」,期待於嚴謹多重程序把關下,促進國內非親屬間器官捐贈風氣,嘉惠更多病人及家庭。
避免器官買賣爭議,國內過去活體腎臟捐贈僅限於配偶及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新制放寬至需換腎的患者家屬有意願捐腎但是配對不合,可以到器捐中心登錄,和其他有同樣情況的家庭配對,若成功並經過三階段審查可以進行非親屬間的「交叉捐贈」,而根據國外研示,非親屬間配對活體腎臟可增加需換腎病人成功接受移植機會,並改善病人術後生活品質。
根據107年統計,我國等待腎臟移植人數約7460人,大體腎臟捐贈為181例,親屬間活體腎臟捐贈移植為163例,合計為344例,其中活體腎臟捐贈移植比例雖有逐年提高之趨勢,但仍有數千等候移植者。
▲腎臟移植資料照。(圖/新北市聯醫提供)
衛福部表示,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規定,受移植者須為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但腎臟之待移植者未能覓得合適之捐贈者時,得於二組以上待移植者之配偶及五親等之血親範圍內,進行組間之器官互相配對、交換及捐贈,並施行移植手術。
醫院施行活腎交換移植手術前,應提報各自待移植醫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進行第一次審查,並於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作業。經配對成功後,由雙方或多家醫院進行交叉評估,符合捐贈及待移植者,由施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進行第二次審查。
經兩次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審查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查。手術施行時間須由雙方或多家醫院共同訂定並同時執行,病人於手術前皆可以書面撤回同意。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登錄及配對作業,將委由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相關作業基準及執行細節,可洽詢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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