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寒冬吃火鍋暖胃兼補身,但你喝的湯頭真的像業者說的這麼神嗎?食藥署今(1)日表示,為了保障民眾安全,業者須在菜單或立牌上標示湯頭的「身家資料」,讓消費者有所依循,若未依規定標示,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表示,104年7月31日生效的「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要求具有營業登記的火鍋供應場所,須清楚標示湯底製作方式與主要食材或風味調料,例如「蕃茄湯底使用番茄熬煮」。
此外,若有強調的口味也需標示所用的材料,例如「藥膳鍋以當歸、雞骨熬煮」,讓業者不能再以湯底是商業機密為由含混帶過,也避免發生業者誇稱湯底是高等食材花時間熬煮,實則是湯粉沖泡而成。
李婉媜提到,民眾在消費時也可以注意店家是否有在櫃台或明顯區域以立牌、桌牌、海報張貼、吊牌懸掛等方式標示湯底主要食材或風味調味料等資訊,若喝起來覺得味道過淡,且沒看到標示食材,可以主動請業者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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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李婉媜也提醒,民眾除看清楚標示外,多數火鍋料的熱量偏高,建議適量食用,可多食當令蔬菜並減少高脂高熱量火鍋料的攝取,培養健康飲食習慣。
▲火鍋資料照。(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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