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放農藥「嘉磷塞」容許殘留在部分穀物。(圖/免費圖庫)
文/黃欣培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2019年4月23日發佈農藥殘留容許量預告修正草案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部分穀物,如大麥、小米、燕麥、蕎麥等等,將開放除草劑「嘉磷塞(Glyphosate)」的農藥殘留量,引起眾多公民團體與民眾的反對與撻罰!針對此次風波,其實最主要有4個爭議:
爭議1:官商勾結,政府為廠商開方便之門?
食藥署公布嘉磷塞增修訂原因為由「香港商孟山都遠東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進口容許量,許多人無法理解為什麼這樣跟廠商利益相關的法案,會是由廠商提出申請,擔心有官商勾結之虞,其實這完全是不了解整個法定申請流程所致。
目前農藥殘留容許量制定方法主要就是由業者提出申請,並且檢附田間試驗報告、毒理試驗報告、理化資料等等的技術資料,報告須符合「優良實驗室操作」(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才會被受理申請。
如特定農作物國內有種植,而廠商欲申請農藥可使用於該作物上時,依照我國農藥管理法規定,要向農委會提出申請、經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稱藥毒所)初審、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召開農藥技術諮議會進行複審,全案審查完畢後,防檢局依照田間試驗結果並參考各國標準擬定殘留容許量之建議草案,再送由食藥署進行審查、訂定殘留容許量後預告草案。
而如果該農作物需仰賴國外進口,廠商欲申請特定農藥於該作物上的殘留容許量標準,要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食藥署依法會商農委會進行安全性評估,審查完畢即訂定殘留容許量、預告草案。
此次嘉磷塞將開放於大麥、小米、燕麥、蕎麥等作物中,這些麥糧類作物目前主要是仰賴國外進口,因此才會須先向食藥署提出申請,而這樣的申請程序是台灣既有的法定程序,也是國際通用的作法。
爭議2:從「不得檢出」到「開放殘留量」是放寬標準?
我國的農藥管理政策,任何農藥只要尚未提出申請是否可使用於特定農作物上時,均會先訂為「不得檢出」,因此先前大麥、小米、燕麥、油菜籽等作物的嘉磷塞殘留容許量為「不得檢出」,是因為尚未有嘉磷塞業者提出申請,所以政府並無相關科學試驗資料,因此才未制定該類作物之農藥殘留容許量。
食藥署此次發布的農藥殘留容許量修正草案,則是政府依據法定正常申請流程及經過專家技術審查,將這些麥糧作物從「不得檢出」到農藥殘留量調整至最高10ppm,僅是表示嘉磷塞對於這些麥糧作物是從「尚未核准」轉為「核准」合理的農藥殘留容許量。
▲農藥殘留容許量申請及公告過程。(圖/食力提供)
爭議3:此次的申請者是備受批評的「孟山都」
此次申請的業者孟山都公司則是因為過往的爭議事件很多,才會無法被人信任,包括以下:
1、孟山都生產著名的殺蟲劑D.D.T.可有效消滅蚊子、蒼蠅或其他農作物害蟲。在環境中極難分解、也會在動物脂肪裡累積、具有毒性,美國政府於1972年立法禁用,孟山都已停產此商品。
2、據美國北加州法院於2017年公佈的「孟山都文件」,被指涉嫌多年來收買專家發表對嘉磷塞有利的期刊論文,以證明嘉磷塞無致癌風險。
3、孟山都是全球基改種子的主要生產商,全球超過70%的基改種子都源自於孟山都。拜耳(Bayer)併購孟山都讓反基改團體擔憂造成基改作物的浩劫以及市場壟斷。
4、近期著名的案例為2018年在學校擔任管理員的Dewayne Johnson罹患淋巴癌,其長期使用除草劑,經舊金山高等法院根據陪審團評議結果判決孟山都需賠償2.9億美元(上訴後罰金減到7800萬美金)。2019年3月舊金山的聯邦法院判決,罹患淋巴癌的Edwin Hardeman也是因為嘉磷塞導致,判賠8000萬美金。
因此這次食藥署開放由孟山都申請的嘉磷塞農藥殘留容許量案件,才會遭受到社會大眾、公民團體眾多的批判,就是過去的信用太差所致,但這並不代表政府沒有能力把關。
爭議4:嘉磷塞真的有致癌風險嗎?
針對嘉磷塞的致癌可能性,「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嘉磷塞列為「Group 2A」,也就是認為「極可能致癌性」。但「Group 2A」的標準,是對動物來說有致癌疑慮,但是人體的致癌性證據仍有限。
這樣的說法聽起來覺得很恐怖?其實攤開與嘉磷塞並列的「Group 2A」名單,除了丙烯醯胺、D.D.T.等,還包括了紅肉、超過65 °C的熱飲...等等。而甚至規範為「Group 1」有致癌性,包含加工肉品、檳榔、酒精飲料、二手煙、鹹魚等等,是不是都得要立法禁止才行呢?所以重點應該放在攝取劑量才對!
事實上,聯合國糧農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之農藥殘留專家委員會(JMPR)、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USEPA),均將嘉磷塞歸類於「不具致癌風險」。
《食力》曾於2018年訪問到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動物科學系教授Alison Van Eenennaam也表示:「事實上,嘉磷塞被證實其毒性是很低的。」嘉磷塞對於人體的致癌性尚未有較確立的證據,且在人體的累積性低,可透過尿液和糞便排出。
USEPA於2019年4月30日提出嘉磷塞的最新評估更指出,嘉磷塞對於公眾的健康是「沒有風險」的,美國農業部(USDA)部長Sonny Perdue也表示「贊成USEPA提出的說明,因為這是根據科學基礎評估的,且調查結果與其他機構一致,嘉磷塞沒有致癌風險」。
備受爭議的案件更應以理性的角度來看待!
認為農藥申請流程有問題嗎?事實上全球都是採用這種做法!認為政府可能包庇孟山都嗎?針對一個備受爭議的企業,其實政府背負極大壓力在看待此申請案!如果沒有足夠的文件證明,政府又怎敢讓其通過申請?
至於許多人擔心嘉磷塞的致癌風險,我們則是希望透過科學的角度讓各位了解開放嘉磷塞農藥殘留容許量被誤解的地方,以期望民眾能夠以更理性的角度看待此事。
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藥署於2019年4月23日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預告修正草案,其中除草劑「嘉磷塞」也在開放農藥殘留量的列表中,引起眾多公民團體與民眾的反對與撻罰,這個被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列為「Group 2A」極可能致癌性的嘉磷塞,台灣為何會朝開放的方向修法呢?
本文由食力food NEXT【不是說會致癌嗎,為什麼台灣要開放嘉磷塞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授權提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