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早篩檢越好?乳癌、大腸癌...4大癌症篩檢「關鍵年齡」

乳癌,癌症。(圖/達志示意圖)

▲政府目前推動乳癌、大腸癌等四大篩檢。(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為增加癌症發現率及把握最早的黃金治療期,政府目前推動乳癌、大腸癌等四大篩檢,但民眾常會認為越早篩越好或越常篩越好。對此,國健署指出,目前乳癌篩檢年齡為45歲,有家族史者提早到40歲,而大腸癌是50-75歲,子宮頸癌和口腔癌則是30歲以上。

國健署癌症防治組吳建遠組長指出,目前國健署推出的四癌篩檢每年的服務量超過5百萬人次,平均一年可找出超過1萬名已經罹癌但自己還沒發現的人,以及發現超過5萬名有異常狀況如大腸息肉、口腔內紅斑、子宮頸細胞高度病變等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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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針對民眾的篩檢迷思,吳建遠表示,篩檢做得早不如做得巧,太早或太頻繁的癌症篩檢,會產生不必要的困擾或傷害。且國家推動癌症篩檢計畫是針對大規模對沒有疾病症狀的民眾,而非已經生病的民眾提供篩檢,必須使用符合國際實認的工具,才會得到預期的效果。

吳建遠以乳癌為例說明,根據實證,最有效的乳癌篩檢工具為「乳房X光攝影」,能有效早期發現原位癌,且研究顯示,對45-69歲婦女每1-3年1次乳房攝影可以有效降低乳癌的死亡率達21-34%,各國大都採此作法,且目前也尚未有國家採用乳房X光攝影以外的工具來進行大規模篩檢。

大腸,大腸癌,大腸癌篩檢。(圖/達志/示意圖)

▲根據統計,台灣50至74歲以上大腸癌的發生機率是40-49歲發生率的4倍以上。

在篩檢年齡方面,吳建遠說,過去篩檢年齡也大多是50-69歲,但台灣已將篩檢開始年齡提前到45歲,且對有乳癌家族史(包括祖母、外婆、母親、女兒、姊妹等家族曾有人罹患乳癌)的婦女則提前到40歲就可篩檢,不過篩檢年齡提早,的確也會增加不必要的輻射量及心理恐懼,因此也有人建議改成乳房超音波,但這會反而會降低發現早期乳癌的效果。

另外,在大腸癌篩檢上,台灣使用免疫糞便潛血檢查,也依國際實證在50歲時提供篩檢。吳建遠指出,台灣大腸癌個案平均發生年齡為66歲,其中50歲以上者佔所有大腸癌人數近9成,且50至74歲以上大腸癌的發生機率是40-49歲發生率的4倍以上,因此爲使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目前仍以50至74歲為主要篩檢對象。

而目前口腔癌是針對35歲以上有菸酒習慣男性,每3年做1次口腔黏膜目視檢查,可降低43%死亡率。30歲以上女性,每年檢查1次,可降低60%-90%發生率及死亡率。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應定期接受政府提供的四癌篩檢,並跟著政府建議的步調接受篩檢,若在定期檢查前發現異狀,就可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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