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了可活化DNA、去痘去疤,5大化粧品迷思你信了嗎?(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根據食藥署統計,2016年至今年7月,全國衛生機關共裁處化粧品、食品違規廣告1萬1200件,罰鍰金額高達1億1195萬元。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戴雪詠表示,民眾購買化粧品最常見的迷思主要有5項,分別為化粧品可達到醫美功效、食用美白食品可美白等,殊不知業者若在廣告上宣稱上述功效,皆已違法,每次最高可裁處5萬元罰鍰,得連續開罰。
食藥署今(31)日召開記者會,整理出肌膚化妝品常見的五大迷思,分別為「化妝品可達到活化DNA,再生修護之效」、「化妝品可去除生成的痘痘或痘疤」、「化粧品可達到跟醫美一樣的功效」、「食用化妝品可美白」以及「化妝品可在短期內立即見效」。
▲美肌瘦身食品廣告違規排行榜。(圖/食藥署提供)
戴雪詠表示,化妝品的功用主要為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修飾容貌,活化DNA不屬於化妝品效能宣稱,所以不具備這樣的功能,一旦廣告商宣稱就違法,情節重大並屢勸不聽者,得由原發照機關撤銷化妝品許可證照。
此外,針對去痘迷思,戴雪詠則提到,目前含藥化粧品基準中硫磺、水楊酸等成分,限量濃度下添加於化粧品中,以含藥化粧品管理,該類產品雖具有面皰預防的功能,但並無法去除已生成之痘痘。而食品中的維生素E、B1、B2及菸鹼素等營養素具有維持皮膚健康之功能,但仍不能達到美白的功效。
▲化妝品廣告違規排行榜。(圖/食藥署提供)
至於化粧品可達到醫美功效?化妝品可在短期內見效?戴雪詠解釋,許多醫美都屬侵入性行為,與外用的化粧品不能一概而論,單純使用化妝品,自然也無法達到相同功效。而調節生理機能、維持健康都需要長期維持良好的習慣與正常生活型態,所以廣告宣稱「3天有效」、「5天效果看得見」,都屬誇大不實。
最後,戴雪詠提醒,凡是遇到化粧品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遵守「停看聽」三原則: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閱讀包裝標示上之相關資訊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產品,以免瘦了荷包卻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