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塑膠容器會吃到塑化劑?專家:避開「5條件」免驚啦!(圖/pixabay)
記者嚴云岑/綜合報導
許多幼兒餐具都為塑膠製品,讓父母擔心使用後寶寶恐將「塑化劑」吃下度。對此,食藥署表示,只要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的塑膠材質容器或包材,在正常使用情形下,不至於造成生理上影響,除非符合5項情況,才可能發生塑化劑轉移。
食藥署提到,又稱可塑劑,是一種增加材料柔軟性或使材料液化的添加劑,塑化劑種類多元,常被關注衛生安全問題的塑化劑為鄰苯二甲酸酯類,例如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質地堅硬的聚氯乙烯(PVC)。不過,並非所有塑膠製品都含有塑化劑,例如寶特瓶使用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材質則無添加塑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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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民眾吃下塑化劑,食藥署已明定相關標準,針對塑膠類訂有材質試驗,例如聚氯乙烯(PVC)中8種塑化劑物質含量總和不得超過重量比例的0.1%。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陳政雄副教授在「食藥署好文網」也提到,塑膠產品添加物不會無故轉移,而是要符合包材性質、溫度、接觸時間與面積、脂肪含量、材質完整性等條件。像是保鮮膜等較軟的PVC材質,因成分鬆散,只要遇高溫、高脂肪就容易轉移,而放在包材裡的東西越多,轉移問題就越嚴重。
陳正雄表示,大部份塑膠包材,都能承受100℃上下的溫度,若是利用電鍋蒸食物,一號、二號、四號、五號、七號包材都能承受,但若是把剛炸好的炸物放進美耐皿等微波用包材,因為油的沸騰溫度至少為190℃,就算降溫後再放入,頂多也只少30、40℃,殘溫遠超過美耐皿所能承受。而包材破損時,內部添加物也更有可能轉移到食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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