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現代人生活忙碌,各大超商的微波食物成了上班族的最愛,但近日網路傳言,食物微波後會產生毒素,且有放射物質殘留,讓許多民眾好擔心。對此,食藥署澄清,微波是電磁波的一種,頻率約為2.45 GHz,屬於非游離輻射能,能量較弱,並不會殘留於食物中,或對人體產生危害。
食藥署表示,食物中含有許多極性分子,當微波接觸到食物時,食物中的水會因為電場方向不斷改變而以每秒約25億次的高頻率震動,使得分子和分子間不斷來回碰撞而彼此摩擦,因此產生熱能,使食物內外同時受到加熱,因而縮短烹調時間。
▲微波食品無處不在。(圖/ETtoday資料照)
由於微波的能量非常低,釋放的能量僅足夠使極性分子產生旋轉、震動,無法改變其組成,所以微波只會使部分的水分因為熱能而蒸散,而不會造成食物本質的改變,便不會有毒素產生,也不會有放射性物質殘留的問題。
不過,在使用微波爐時,還是有些撇步需特別注意,像是食物過度密封,會導致壓力不均而產生爆炸或噴濺,可再加熱時留小氣孔,避免產生危害。此外,帶殼雞蛋的水氣容易聚集在蛋殼內,易受熱膨脹爆裂,因此不宜以微波爐加熱。
▲超商架上滿滿的微波食品。(圖/ETtoday資料照)
微波容器選錯材質,也容易引發致命危機。食藥署提醒,金屬容器會反射微波,易產生電弧效應造成火花,可能會損壞爐內的微波產生器;塑膠和紙容器中蠟膜的耐熱溫度有限,應避免不耐熱的材質溶出化學物質,影響健康。
▲食物微波「殘留放射物」?免驚!做錯這2事才是真危險。(圖/記者李佳蓉攝)
最後,食藥署建議,使用微波爐加熱食品時,要注意食品與容器中不可以有金屬的存在,就算是錫箔紙也不行。且若使用塑膠容器或保鮮膜時,應注意其耐熱溫度須超過130℃,避免塑膠中有害物質溶出。在使用微波爐時,應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離,即可使電磁波殘餘量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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