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申報到1月底,少了「這動作」5月繳稅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扣費義務人應於1月31日前完成補充保費申報,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謝玉蓮表示,每年12月到隔年1月,約有3、40萬個單位提出申報,由於1月下旬為申報高峰,她呼籲公司行或個人儘早作業,以免網路壅塞,造成作業延宕。
誰需要扣繳補充保費?依據健保署規定,獎金、兼職、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超過規定上限時,都需由扣費單位按費率1.9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並向健保署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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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玉蓮說,公司行號最常忽略申報的項目,分別為聘僱工讀生與承租房子,前者只要薪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就算跟著父母或以眷屬身份加保,也需扣繳1.91%的補充保費。公司向個人租房,每期租金超過2萬元者,也須扣除並向健保署申報。
▲股利所得若超過一定金額,也須申報補充保費。(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謝玉蓮提到,應申報補充保費的單位或個人,約有2、300萬家,每年都有不到1成的單位會「忘記」,雖然目前法令上並無對逾期申報訂出懲處規範,但若扣費單位有代繳的保費未詳盡申報,可能會讓民眾5月繳稅時,無法上網查詢列舉扣除額,雖然可透過補等列舉,但手續繁複又花時間,呼籲扣費義務人務必配合於期限內完成扣繳申報。
為協助扣費義務人順利辦理申報,健保署提供多元網路申報方式,如有申報相關問題,請撥打健保署免費服務專線0800-030-59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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