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染髮劑2成違規 知名店家上越、曼都上榜

 新北市抽驗染髮劑,2成違規。(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染髮劑,2成違規。(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轄內美髮業場所染髮劑類化粧品,10件中有2件進口染髮劑檢出與原核准登記以外之成分,分別是「名師炫鑽快速挑染色染膏-深紅色」及「米蘭伊黛莉雅染髮膏-生化小麥蛋白」,分別被驗出原核准登記以外的二甲基對苯二胺、2-氨基-4-羥乙基氨基茴香醚硫酸鹽,雖然也是屬於可添加的染髮成分且有限量標準,但已與原核准登記不符。

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劉君豪指出,染髮劑依成分可分為兩種,一種為化學染髮劑,是利用人工色素加上化學品,其成分多含有苯類和氨水(俗稱阿摩尼亞)、雙氧水和化學色素,用以取代頭髮中原色或是填進白髮中空洞的色素囊,以達到染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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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抽驗染髮劑,2成違規。(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違規產品資訊。

劉君豪提醒,使用染髮劑須間隔三個月以上、有傷口不要染髮、染劑應離髮根0.5公分、不得以洗髮方式染髮,以減少對頭皮、頭髮傷害。若使用不當可能導致頭皮出現紅斑、搔癢、水泡、皮膚潰爛或過敏性皮膚炎等症狀。如出現紅腫刺痛,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仍有不適則儘速救醫。

另外,選購含藥染髮劑時要有衛生福利部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及完整標示與染髮注意事項、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常見的許可證字號為「衛部粧製字第X號」、「衛部粧輸字第X號」及「衛部粧陸輸字第X號」。目前違規產品皆已移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追辦,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物品沒入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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