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犯罪」取證難!去年8141人遭性侵 竟有6成未成年

▲「密室犯罪」取證難!去年8141人遭性侵,竟有6成未成年。(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105年度性侵害通報人數8141人,有64%未滿18歲,由於兒少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加上性侵害屬於「密室犯罪」取證不易,衛福部自今年起與勵馨基金會及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共同建置「性侵害被害者創傷復原中心」,提供被害人專業陪伴。保護司也提醒,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同意與否,都要負刑事責任,民眾千萬不要知法犯法。

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遭熟識者性侵比率占74.6%,陌生人性侵比率僅佔2.28%,另23.12%為通報資訊不清楚,顯示兒少性侵害案件多為熟識者性侵害。進一步分析兩造關係分類,以親密伴侶關係占3成5居多,朋友關係為占2成6次之,另1成2是家屬關係,其中又以12歲以下3成7佔最多,顯示國、高中生自我保護能力不足,也凸顯家庭內封閉的互動系統,缺少外控的監視力,讓家內性侵害案件更不易被覺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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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表示,針對兒少性侵害案件,將持續推動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結合學校教師於校園推廣,強化青少年族群性教育及情感教育,及早建立身體自主權及人際交往觀念、態度,以防範親密關係性侵害事件發生。另加強社會大眾破除對性侵害案件的迷思,避免苛責被害人,鼓勵民眾勇於求助。

對於不幸遭受性侵害的兒少,除了由地方政府落實提供被害人緊急救援、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緊急安置、心理治療、法律諮詢等保護扶助措施外,衛福部自今年起補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推動建置性侵害被害者創傷復原中心,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專業的陪伴與協助。

衛生福利部進一步提醒,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同意與否,都要負刑事責任,民眾小心別誤觸法律規定。萬一遭受性侵害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尋求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業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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