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勞基法前哨戰!住院醫師每週80工時新制,8月1日上路。(圖/醫師教學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受僱醫師將於2019年全面納入《勞基法》,為分散醫院衝擊,並刺激增聘人力意願,衛福部日前發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將住院醫師每週工時從88小時降至80小時。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這項規定是與各專科醫學會與醫院討論的結果,希望藉由縮短工時,吸引年輕醫師投入,改善五大皆空的現況。
「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除規定住院醫師每週總工時不得超過80小時外,更規範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也不得超過28小時。住院醫師在夜間或假日在機構內提供病人照顧,或者要求於一定時間內達到機構服務者,均算工時。另外隨同轉診、臨時召回與參加會議活動,也列入工時計算。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對於急診、加護病房等輪班醫護人員,指引中也新增工時規定,每日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3小時,但遇到危急、具學術價值,或病人與家屬要求由同位住院醫師照顧,且經住院醫師同意等特殊情況,則可延長到16小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則不受限制,但是後需給予休假或加班費補償。
石崇良提到,目前醫學生每年限額1300人,8月1日新制上路後,包括PGY與3~5年制不等的住院醫師,每年影響人次高達6000人。對於工時高的科別如內科、神經外科等,會吸引更多年輕住院醫師投入,醫院也會為了補足住院醫師工時,提高增聘主治醫師的意願;至於精神科、皮膚科、家醫科等低工時科別,因原本工時就不超過80小時,影響不大。
石崇良提到,該項指引猶如醫師納勞基法的前哨戰。目前台灣內科、外科醫師平均工時約88小時,但有些醫院會到90小時,今年8月1日80工時正式上路後,將會納入明年的教學醫院評鑑,對於違規的醫院予以記點處分,最重可撤銷教學醫院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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