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粉又要改回「米粉」了嗎?食藥署與業者達成3共識。(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炊粉又要改名回「米粉」了嗎?食藥署昨日與消保團體、政府機關代表、新竹市米粉公會招開行業標準座談會,討論新竹米粉正名一事,會中達成3點共識,只要在清楚標示含米量,且沒有誤導消費者的前提下,都可以使用「米粉」作為品名,但實施時程尚未確定。
食藥署2014年7月公告,必須由100%純米製程的產品才能叫做「米粉」,餘下產品若含米量超過50%者,必須改稱「調和米粉」,含米量在50%以下者,則只能標示為「炊粉」。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食藥署2014年對米粉進行證明後,坊間一直出現反彈的聲浪,有業者認為米粉是台人發明的產品,隨著時間推移更改配方也是合情合理,希望食藥署也能彈性看待此事。
▲食藥署2014年修正公告,含米量不到50%的新竹米粉都要改成「炊粉」。(圖/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食藥署21日與新竹市政府、專家、業者與消費者團體招開行業標準座談會,初步達成3點共識。其一為只要清楚標示含米量,都可使用「米粉」作為品名;其二為讓新竹市政府與新竹市米粉公會訂出「米粉」的含米量下限,讓業者有所依循;其三為新竹市自製米粉認證標章並用於未來產品。
許朝凱表示,會在正名2年多後改變當初的決定,是考量到新竹米粉是台灣的特有產品,不應該因為原物料或配方的改變改名,而新竹市政府的積極爭取,也是促成這場座談會招開的主要因素。
許朝凱說,目前已請新竹市政府及新竹市米粉公會針對「米粉合理含米量」做全國性的民調,待統計結果出爐後,食藥署才會做進一步審查,若達成共識,就會更改公告,但並沒有壓時間點。至於被問到是否有設民調樣本數下限?許朝凱表示,「沒有,當然我們希望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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