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療是復健是常見的療程之一。(圖/記者趙于婷攝,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電療」是現今很常見的復健方式,甚至有不少居家使用的器材,但其實使用上有部分禁忌族群。醫師指出,有植入「心臟節律器、植入式心臟去顫器」等電子植入式醫療器者恐致心律不整,「皮膚有傷口者、孕婦、癲癇、小孩、糖尿病患者」也不建議使用,另外也不可以在「身體潮濕、環境潮濕」的情況下使用,避免造成觸電。
使用「肌肉電刺激器」進行復健電療是常見的療程選項之一,主要是用動力式肌肉刺激器,利用接觸體表區的電極電流在較高的頻率下,重覆刺激運動神經使肌肉收縮。
嘉義長庚紀念醫院復健部醫師許宏志指出,復健電療一般常用於緩解肌肉疼痛、神經受損後(如中風)的神經肌肉再訓練,利用外加電刺激使肌肉收縮,可以幫助訓練患者自主控制及動作控制的能力,並防止因神經受損而導致肌肉萎縮,另外也可以用來維持關節活動度及增加肌力。
需特別注意的是,很多民眾都會認為電療「強一點比較有效」,許宏志也強調,電療器材還是會建議給專業醫療人員操作,尤其是老人家皮膚和脂肪比較薄,感覺也比較不敏感,所以常常一開始沒感覺,等到有感覺的時候都已經開太強了,臨床就曾看過使用不當造成電擊傷和燙傷現象。
▲醫師提醒,在家使用電療復健產品要特別小心。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葉旭輝科長也提醒,肌肉電刺激器是屬於醫療器材的一種,須經審查上市,有關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產品敘述及規格等相關資訊,可至食藥署網站許可證資料庫查詢產品相關資訊,如發現器材不良品或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可至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通報。
食藥署也提醒,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規定,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如違反者依據同法第62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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