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10/1放寬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給付 增2.1萬人受惠「年省4.2萬」

▲▼衛福部健保署外觀。(圖/記者呂佳賢攝)

▲衛福部健保署,資料照。(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B肝口服抗病毒藥物健保給付再放寬!中央健保署今(22)日宣布,10月1日起針對e抗原陰性慢性B肝病人用藥條件進行放寬,包含肝指數異常次數從半年內2次減少為1次、肝纖維化程度從重度改為中度,就可以使用一個療程(最多36個月),預計約新增加2.1萬人受惠,年省藥費4.2萬元。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為使B肝需要治療者儘早接受治療,B肝口服藥品自92年10月1日起納入健保給付,並持續擴增給付範圍使更多人可接受治療。為達成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的目標,健保署10月1日起放寬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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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半年內2次以上肝指數(ALT)異常(ALT≧正常值2倍)才能用藥,放寬為1次

(2)肝纖維化程度由重度纖維化(≧F3)放寬為中度纖維化(≧F2)即可用藥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受訪表示,符合條件的患者可以使用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一個療程,每個療程使用2年,依照情況可延長,但最多不會超過3年;該款藥物人年藥費平均4.2萬元,本次2條件放寬後,預計約新增加21,000人受惠,健保藥費支出約7.32億元。

黃育文指出,本次擴增給付規定,除參考相關學會及專家之意見,亦參採美國、歐洲、亞太等國際指引之建議,讓我國肝炎防治與國際接軌,此外,更呼應WHO及國家肝炎防治政策,提升治療涵蓋率,期能降低肝硬化及肝癌之風險,減少後續醫療費用。

健保署配合國家政策致力於B型肝炎防治,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發掘病人,促其及早接受治療,並滾動式檢討給付規定以符合國際指引。健保署呼籲民眾踴躍接受篩檢及定期追蹤,符合健保藥品給付條件者儘早接受治療。

關鍵字: 健保 B肝 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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