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護師談器捐「情感上難接受」,直到19歲捨得天使讓她轉念。(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有時你怎麼努力,都改變不了結局。這時如何讓生命變得更有價值,就是我們要思考的事。」年近50歲的台北榮總神經重症加護室護理長劉雅芬,剛入行時聽到器捐,總覺得「情感上難以接受」,直到一位19歲女大生的家長讓她轉了念,從此投身器捐協調行列,成為家屬在簽下同意書前的最後依靠。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29)日舉辦「第十二屆優秀器官勸募機構暨人員頒獎典禮」,劉雅芬為12位優秀器官勸募受獎人員之一,一進醫院就在重症病房任職的她,每每遇到患者,總想著該如何協助病患度過難關,對於講求奉獻遺愛的器捐,從不主動與病患或家屬提起,更罔論推廣,直到她遇到了第一個案子,才讓她對生命的認識有了新角度。
劉雅芳的第一個勸募案子,發生在20多年前,與其說是她勸募,不如說是家屬主動要求。那是一名19歲的女大生,機車雙載出車禍,坐在後座的她噴飛嚴重腦傷,生命垂危。家長不忍女兒受苦,在女大生入院不到24小時,就請醫師明確告訴女兒病況,在得知存活機率渺茫後,兩人便垂淚提出器捐申請,「至少讓她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延續下去。」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舉辦「第十二屆優秀器官勸募機構暨人員頒獎典禮」。(圖/記者嚴云岑攝)
20多年前,台灣器捐風氣未興,女大生家屬的勇敢決定,讓劉雅芬為之動容,更產生敬佩之情。她對器捐的觀念,也從不主動談及,轉變為主動積極。近年來也幫一名惡性腦瘤的病童家長,在病房辦理「生日告別會」,選在5月
20日撤處維生系統,捐出眼角膜遺愛人間。
劉雅芬提到,11歲的黃小弟是她勸募過年紀最小的病患,原本應該是在學校與同學跑跳的無憂年紀,他卻在9歲被檢出惡性腦部腫瘤,頻繁出入醫院,期間更因癲癇發作,多次進出小兒加護病房,甚至惡化到住進神經加護病房。
由於腦瘤快速惡化,醫師告知母親已經進入末期,黃母想到兒子,自從失明後就再也沒了笑容,經過2個月的爭扎決定捨得,簽下器捐同意書,幫助兒子脫離身體的苦難,也留下了身體組織,讓受贈者帶他繼續看世界。
劉雅芳提到,在做了多年的器捐後,她最大的體悟是「活在當下」。近年來,她每年皆會邀請器官協調師辦理加護病房器捐相關課程,也會分享從事器捐以來,在自身上的轉變,「當結局無法逆轉,讓生命變得更有價值,不僅是個人生命的延續,對活著的家人而言,也是另一種人生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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