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越南工作染茲卡回台!疾管署即起提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疾管署疫情中心主任劉定萍。(圖/記者洪巧藍攝)

▲疾管署疫情中心主任劉定萍。(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今(2)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茲卡病毒感染病例,為在越南工作的30多歲台灣男性,9月20出現紅疹等症狀曾經自行服藥,隔天搭機返回台北,26日再就醫採血送檢,最後確認感染茲卡病毒,為今年第二例境外移入的茲卡病毒感染症確定病例。疾管署表示,評估越南當地有感染茲卡病毒風險,即起提昇該國茲卡病毒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

疾管署表示,我國自2016年迄今共19例確定病例(2018年2例、2017年4例、2016年13例),均為境外移入,個案感染地以東南亞國家為多;感染國家分別為越南5例、泰國4例、菲律賓及馬來西亞各2例,印尼、新加坡、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美國(佛州邁阿密)及安哥拉各1例。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鑒於國內出現自越南移入之確定病例,評估該國目前應有流行及感染風險,故提升該國茲卡病毒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自茲卡流行地區返國入境時,如自覺有感染茲卡病毒之風險,應主動聯繫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也請醫療院所如遇有疑似個案,應詢問旅遊活動史並依法通報,以降低疫情風險。

疾管署呼籲,一般成人感染茲卡病毒後症狀輕微,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提醒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流行地區;民眾如需前往,應做好防蚊措施,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

關鍵字: 疾管署 茲卡病毒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