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準公共托育政策8/1正式上路,衛福部公布契約要點。(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準公共托育政策8/1正式上路,衛福部社家署今(31)日公布「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強調會設立資格門檻做把關,另也規定簽約後,2年內不能調漲收費,若需要調漲,必須經過地方政府審核。
社家署家庭支持組代理組長簡杏蓉指出,設定門檻是為了把關資格和品質,除了要合乎登記規定,針對資格部分,保母近3年不能有違反現行《居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托嬰中心也不能有違反《兒少法》和托嬰中心等紀錄,所以並不是所有保母或托嬰中心都可以加入。
簡杏蓉進一步說明,托嬰中心簽約後,兩年內不能調漲收費,若要調漲,必須經過地方政府審核,避免中央給予經費,家長反而沒有實質受惠,另外,保母若有特殊事情要臨時終止契約,必須在60天前主動和家長說明,之後1年內不能再提出合作申請。
而在托育人員的保障方面,簡杏蓉表示,政府提供補助金額比以往多了一倍,從3000元升到6000元,因此托嬰人員的投保薪資要有一定的金額,也要保障調薪,而在家長方面,申請資格跟申報規定幾乎都還是跟現行的一樣,且此次準公托制度也規定簽約收費上限,日間托育扣除政府補助之外,每名幼兒的費用不能超過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的15%。
而在保母方面,簡杏蓉說,保母費必須低於政府托育購買價上限,若要停托、轉托或連續請假15天,也必須主動告知家長,此外,日前也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保母收費不得「巧立名目」,希望準公托制度可以讓孩子獲得更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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