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產育兒經驗調查報告公布女醫師不願懷孕因素。(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於母親節前夕公開「醫師產育兒經驗調查報告」,分析近600位醫師的量化問卷與13名醫師質性訪談發現,有高達65%女醫師須「賣夜班時數」、「請吃飯、送禮」才在請產假期間找到人代班,凸顯醫療職場對育齡醫師權益缺乏,與積極推行少子化的台灣形成極大諷刺。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魏若庭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載明雇主不得以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作為雇用或解僱員工依據,卻有13%女醫師被要求簽署文件不得懷孕,尤其在偏鄉人力缺口較大的醫院更為嚴重。
魏若庭細數導致女醫師不願懷孕的因素,有67.73%是擔心影響訓練時程、64.86%是因院內的單位或科別人力不足。在懷孕與育兒請假方面,有37%女醫師無法請滿8周的產假,其中有48%是怕請假造成醫院人力短缺、24%是擔心訓練中斷。而有伴侶的男醫師高達52%,也同樣因為人力配置問題無法請滿8周育嬰假。
▲醫勞小組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要求醫院給女醫師友善懷孕、育兒環境。(圖/記者嚴云岑攝)
除了懷孕與育兒時間受限外,醫醫勞小組執行委員柯皓禎也提到,目前衛福部訂定的專科考時間與住院醫師完訓時間僅距離1至2個月,請育嬰假勢必延遲一年考試,造成醫師必須在家庭與職場中作抉擇。
出席記者會的不具名醫師則透露,女醫師懷孕被要求延長受訓時間,或者被暗示不得於受訓時間懷孕案例時有所聞。她就聽說有同仁剛升上專科醫師,指導教授直接問她「要不要等3年再懷孕」。另外,住院醫師工時指引雖規定懷孕24周不得值大夜班,她卻聽聞同仁因找不到人代班,懷孕後期在半夜挺著大肚子趕去開刀,十分危險,呼籲衛福部應要求醫院改善。
母親節即將到來,醫勞小組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共同呼籲醫療機構應主動安排人力,補足因育產育兒造成的職務缺口,而非由勞工自身協調,杜絕職場人情壓力,並將訓練年限與專科考試之間予以3個月緩衝時間。醫院也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強制對各職類勞工實行全面母性評估保護,包放射線暴露檢測等,讓女醫師也能安心懷孕、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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