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鐘國軒(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任)
有一天,她在門診告訴我,她懷孕了。「我要藉此逼婚嗎?因為我不能沒有他;還是把它拿掉?反正他對我也不是真心的…」,王小姐的矛盾,化成兩行淚珠,從她娟秀的臉龐緩緩滑下。「請你告訴我,懷孕是不是不能吃精神科的藥?」
依照一般的常識,都知道懷孕不能亂吃藥。但17、18歲至40歲左右的生育年齡,也正好是女性精神疾病的好發年齡,尤其有些女性在懷孕前已因罹患精神疾病正服藥中,或懷孕、產後出現精神疾病需要藥物治療時,就不得不面臨這個棘手的問題。
當然,不開立藥物給懷孕婦女是最方便的建議,然而不服藥對胎兒及懷孕婦女是否最有利?許多研究顯示懷孕時若同時罹患憂鬱症、焦慮症、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卻不治療,會增加許多生產時及新生兒併發症,如早產、出生體重不足、嬰兒發育遲緩等等,有時對胎兒的傷害遠超過以安全的方式使用藥物。更有甚者,若懷孕婦女因嚴重精神症狀而出現自殺或傷害孩子的念頭或行為,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懷孕階段要注意身心狀態。(圖/視覺中國提供)
懷孕及哺乳期間用藥的原則必須思考:
1. 若決定不用目前的藥物,如何提供有效的替代方式?例如電氣痙攣療法或其他非藥物療法如心理治療、藝術治療、音樂治療等。
2. 若決定要用藥物,如何「比較安全」地用?減藥或是換藥?或至少避開第一孕期(懷孕前3個月)?
3. 另外還必須追蹤某些藥物濃度,以及追蹤胎兒的發展過程等等。
和王小姐做了充分的溝通後,她無法接受因服藥造成任何可能導致胎兒畸形的後果,也認為男友目前無法有足夠的能力與意願照顧她們母子,所以在懷孕初期忍痛決定人工流產。當然隨之而來的是對於「喪子」的「哀慟反應」,王小姐已有心理準備,在門診的工作主要就是透過一些帶著祝福與真誠的儀式,協助化解過程中的悲傷,支持並協助她適應當下的生活。
懷孕對於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是很大的衝擊,免不了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如果可以與醫療專業團隊討論合作,並且尋求親朋好友的支持,才能在兼顧良好的身心狀態與胎兒安全的情形下,做最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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