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頭頸癌放療前2周先「護牙」,骨壞死機率大降45%。(影/記者嚴云岑攝,下同)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口腔癌患者在接受放射性治療後,常會併發放射性骨壞死,輕則犧牲牙齒,重則導致臉部外觀嚴重變形,只能靠鼻胃管進食。林口長庚一般牙科黃意方醫師帶領口腔重建團隊,追蹤2萬2736名頭頸癌新病例,發現患者若先接受洗牙及塗氟的預防性牙科照顧,再進行放射線治療,能降低13~45%骨壞死機率;反之,若在治療前2周接受洗牙或拔牙,發生放射性骨壞死的機率,則會提高28%骨壞死發生率。研究已登上2017年5月國際期刊《牙醫學研究》。
頭頸癌是台灣十大常見癌症第5名,尤以口腔癌好發於青壯年男性,每10萬約有65人發病,雖現行技術已將輻射劑量侷限在腫瘤體積範圍,但正常組織仍難免於放射線傷害,可能因缺氧、骨頭外露,而造成上、下頜骨缺血性壞死,發生率約2~30%,其中又以下顎後牙區最為常見。
▲放射性骨壞死案例。
黃意方提到,放射性骨壞死常見症狀有惡臭、嗅覺及味覺改變、口齒不清、瘻管、骨折、牙關緊閉、咀嚼和吞嚥困難,甚至造成續發性的感染。此外,唾液腺細胞一旦遭受放射線破壞,會引發口乾等問題,進一步導致口腔環境改變,使齲齒、牙周病與口腔黏膜炎接連發生。
根據國外研究報告,接受放射治療後的頭頸癌患者有高達30%的比例發生放射性骨壞死。由於發生初期沒有明顯疼痛症狀,臨床上很難被察覺,通常因繼發性細菌感染出現嚴重惡臭時才被診斷出。此時往往病情嚴重,無法藉由藥物治療而痊癒,必須採用外科手術廣泛切除壞死的部位並配合血管重建,患者會因而失去咀嚼能力,甚至誘發敗血症導致死亡。
▲林口長庚一般牙科黃意方醫師。
該如何避免放射性骨壞死?黃意方表示,頭頸癌患者確診後,宜及早接受詳細的口腔檢查,拔除無法保留的牙齒,並找時間進行洗牙、塗氟等口腔防護,至少在2周後再進行第一次放射治療。此外,她也呼籲患者不要聽信塗抹草藥可治潰爛等偏方,否則可能會讓傷口越爛越大,甚至不得不切除下巴。
▼林口長庚牙科團隊召開記者會發表最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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