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害防制法》自民國86年立法,在民國96年修正三讀通過,98年後正式實施,但菸品推陳出新,有民間團體站出來要求修法。國健署今(5)日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包含全面管禁電子菸、禁制加味菸、擴大禁菸場所等7大修法重點。新版草案將全面刪除室內吸菸室,更要將酒吧、夜店及雪茄館列全面禁菸。
▲國健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圖/國健署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指出,103年統計顯示,有約24,000人因吸菸死亡,全台更有高達3百多萬名癮君子,其中青少年至少有9萬名。為了防止菸害,《菸害防制法》修法終於啟動!王英偉強調,此次修法重點包含「全面管禁電子菸、禁制加味菸、擴大禁菸場所(如酒吧、夜店、雪茄館)、菸品警示圖文增至85%(採素面包裝)、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制度、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以及免稅菸品應課徵菸捐」。
目前公告內容已發佈在國健署官網,預計公告60天後,就可以依照行政程序送進行政院和立法院審議。董氏基金會訴求,希望政府針對菸草產業違法廣告促銷及贊助,要加重罰則、加味菸一定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和要把電子煙視同「菸品」管制,才能讓民眾了解「電子煙就是有害菸品」的一種,更期盼今年年底就可以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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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姚思遠執行長也表示,各菸商為了吸引青少年吸菸,紛紛製造行銷按壓濾嘴中的晶球可以變換果香、薄荷等各種口味的加味菸品,藉以激發青少年的好奇心,也塑造吸菸如玩樂的幻象,期盼此次修法應全面禁止製造、輸入及販售加味菸,以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的入門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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