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擴大安寧給付「增列5對象」,推估700人受惠、最快5/1上路。(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為維護病人最佳的生命尊嚴及品質,減少臨終前無效醫療,健保署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擴大安寧給付收案對象,增列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等5類病患,新制最快5/1上路,推估約有700人受惠。
現行健保安寧醫療服務範圍包括醫院、居家及照護機構,由醫療團隊依末期病人需求,提供自入院、出院至居家相互扣連的整合性照護。健保署統計,使用安寧療護服務人數從106年約4萬3千人,逐年持續增加,至110年已達約6萬3千人,110年給付安寧相關費用共計16.8億點,顯示安寧療護有助於改善病人生命末期生活品質的觀念,已逐漸被民眾接受。
健保署今年3月10日召開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闊擴大安寧療護收案對象,增列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條件病人、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讓更多病人有機會接受安寧療護服務,提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
健保安寧居家療護之服務提供場域為老人安養、養護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為因應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健保署自3月1日起,已將住宿式長照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納入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範圍,使末期病人能在長照機構接受安寧療護,減少末期病人及家屬往返醫院就醫之勞頓奔波,落實在地安老、提升生命末期之照護品質。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副秘書長張賢政醫師表示,每年陪伴許多末期病人走出苦痛,讓他看到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體會健保給付安寧療護之重要性,此次健保安寧收案對象修訂,彰顯對病人自主權的重視與對罕病病友的關懷,讓台灣的醫療健保品質又大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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