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因「思覺失調症」免死 醫:發病5年內是黃金治療期

▲▼小燈泡命案二審宣判,王景玉依舊免死。(圖/記者屠惠剛攝)

▲小燈泡命案的嫌犯王景玉被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起訴,今二審宣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兩年前小燈泡命案嫌犯王景玉被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起訴、求處死刑,但經精神鑑定確定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今(3)日二審宣判仍是處無期徒刑。醫師指出,思覺失調症是一種神經傳導物質異常引起的腦部疾病,必須規律服藥,錯過發病起5年的黃金治療期或是中斷治療,都會增加治療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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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中山附醫精神科教授賴德仁表示,衛福部已正式將精神分裂症正名為「思覺失調症」,醫界普遍認為病因是腦內神經傳導物質失調,造成大腦萎縮影響功能,但研究指出,思覺失調症及早發現、及早治療,恢復情形越好,能及時防止腦部繼續損傷。

思覺失調症好發在成年人早期,中山附醫身心科廖尹鐸醫師指出,初期症狀包括多疑、與現實脫節症或是幻聽和妄想等,由於思覺失調患者病往往不願意治療,且患者不一定都符合強制住院的自傷傷人條件,若家屬也勸不動患者就醫,可能錯失發病5年內的黃金治療期,若僅短暫治療後中斷,也等於錯過關鍵治療時機。

▲▼小燈泡事件震驚社會。(圖/本報資料照)

▲小燈泡當年在內湖區環山路西湖國小旁遭王景玉殺害。(圖/本報資料照)

賴德仁說明,思覺失調症患者每一次復發,對大腦都是一次嚴重傷害,就算痊癒也很難恢復到過去的樣子,多次復發更可能讓疾病慢性化,難以復原,因此必須持續用藥,提供體內一定的藥效來降低復發風險,且曾有研究發現,即使只有1~10天中斷用藥,就會增加將近2倍復發住院風險。

對此,廖尹鐸也特別提到,為促進患者持續治療,現已簡化口服藥物服用頻率,如一天只需吃一次到發展長效針劑,一個月注射一次或是最新的三個月注射一次,目標就是希望讓患者能夠減少治療中斷,提升生活品質、減少家庭負擔,有機會恢復自身的工作或社會功能。

台灣精神醫學會張家銘秘書長也強調,思覺失調症是大腦的疾病,就像身體疾病一樣,可以透過藥物妥善治療,只要穩定良好治療,並不會去傷害別人,精神疾病若能好好諮詢、衛教、給藥和評估,適時輔以合併社會心理處置的整合式治療,就能大幅減少因病情不穩造成的問題,當然一定要避免斷藥,以免疾病復發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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