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食安新制7/1上路!糕餅加「反式脂肪」最高罰300萬。(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今年下半年多項食安新制上路,除了麵包蛋糕中不能添加俗稱「反式脂肪」食用氫化油外,包裝食醋也將細分為釀造、合成、調理3大類,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5大新制,供業者與民眾參考,屆時若未依規定禁用或亂標,最高將可依《食安法》,最高處400萬元罰鍰。
1. 食品原料「番瀉」使用限制
7月1日起不得再生產膠囊類產品。含有番瀉產品的外包裝應標示「番瀉苷含量」、「本品可能導致腹瀉」、「於晚上食用一次,一星期不得食用高於3次,欲連續食用超過一星期須先諮詢醫師意見」等事項,並規定使用「番瀉苷」(sennosides)產品,每日應限量12毫克以下。
▲番瀉葉資料照。(圖/鏡週刊提供)
此外,新制還規定有慢性腹瀉、腸阻塞、腸狹窄、乏力、炎症性結腸疾病(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等)、闌尾炎、不明原因腹痛伴隨水及電解質缺乏、嚴重脫水或是慢性便祕者,及孕婦、授乳婦女及未滿十歲兒童不宜食用。違者最高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2. 食用氫化油使用限制
許多麵包、蛋糕為了增加酥脆口感,常在原料中添加反式脂肪,7月1日起全台禁用食用氫化油(人工反式脂肪),違者最高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7月起製作麵包、蛋糕不得再加反式脂肪。(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3. 包裝食用醋標示新制
7月1日食醋標示新制將產品分為「釀造、調理、合成」3大類。「調理食醋」為穀物、果實、酒精、酒粕及糖類等原料之酒醪或再添加酒精經醋酸發酵;「合成食醋」為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之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
未依規定於外包裝標示者,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合成食醋宣稱調理或釀造,將涉嫌標示不實,最高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7月起食用醋要依成份分別標示「釀造、調理、合成」。(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4. 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7月1日起將台北君品酒店、大倉久和、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墾丁夏都沙灘酒店等國內22間附設餐廳的五星級旅館納入HACCP管制系統,另需聘用食品技師、食品營養師等專職人員管理,若被查獲未聘任,最高可處3至300萬元罰鍰。衛生局稽查若發現食安缺失,最高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
5. 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等三類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7月1日起將全台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的72間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等三類食品工廠業者納入HACCP分階段納入管制系統,需置專門職業人員進行食安管理,違者最高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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