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時的用藥須特別留意。
文/臺北市藥師公會藥事照護委員會主委 黃志偉
一般婦女的懷孕週期是280天,可以分為3期,每期約3個月,而胎兒在每個懷孕期處於不同的成長發展階段,在服用不同藥物時,也可能產生不一樣的影響。
▲許多生理性質會在懷孕時改變。(圖/達志/示意圖)
藥物進入身體內會經歷吸收、分佈、代謝、排除等過程,過程中即作用到目標器官或組織,發揮它的藥效。懷孕期許多生理性質會改變,進而影響藥品的療效或安全性,此時腸胃蠕動較慢、胃排空延遲,且食物及藥品的吸收皆較緩慢,身體的脂肪組織比例也會較高,脂溶性藥品的分佈體積會增加,亦容易在體內蓄積。至於協助安胎助孕的黃體素濃度在孕期會不斷增加,容易產生與肝臟代謝相關的交互作用,心輸出量及腎血流量也會明顯增加,使得經由腎臟排除的藥品排出量變多,血中濃度因而降低。
▲懷孕時用藥應選擇上市較久的藥品。(圖/達志/示意圖)
懷孕期的用藥選擇並非比較新、價格高的藥就是對孕婦較安全的用藥,反而應該選擇上市時間久、使用經驗較多、對懷孕婦女相對安全的藥品,以緩解頭痛症狀而言,乙醯氨酚(Acetaminophen;即市售之普拿疼)是急性期最安全的用藥選擇。
常見的非類固醇類止痛抗發炎藥物(NSAIDs)則可能在懷孕初期有流產的風險;在第三期使用則可能造成早發性動脈導管閉鎖及腎功能損害等問題,應避免使用。翠普登(Triptans)是偏頭痛治療的重要藥物,雖不具直接之致畸胎性,然於懷孕第一期使用仍可能對胎兒有害,須考量實際治療效益方能使用。
▲前三個月到生產後,都應定期請醫師評估必須使用的藥品。(圖/達志/示意圖)
對於懷孕期用藥的考量並非等到懷孕了才開始想,應該在準備懷孕前即請專業婦產科醫師與藥師評估,此外,並不是依現有分級對懷孕不宜的藥品,吃了就一定會導致畸胎,不同的藥物成份在各個懷孕期會產生不一樣的影響。因此,從懷孕前三個月到生產後,都應定期評估必須使用的藥品,才能使藥品的治療效益、孕婦的生活品質與胎兒安全性之間得到最好的平衡與兼顧。
黃志偉,三軍總醫院藥師,臺北市藥師公會藥事照護委員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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