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不用立馬退燒?藥師:沒38.5度別亂吃 除非有慢性病

藥師站台示意圖。

文/臺北市藥師公會藥物安全委員會委員 解志欽

每個人都有發燒的經驗,不過你知道嗎,雖然發燒很折磨人,但別急著吃退燒藥,先量量體溫,若只是輕微發燒,沒到很不舒服的話,其實不需要積極地退燒,只要適當補充水分和電解質,多休息即可。

發燒是一個人體對抗病毒、細菌感染的自然反應,在還沒確定發燒原因前就吃退燒藥,會掩蓋疾病本身的症狀,甚至延誤病情,若疾病沒有獲得控制,就算吃了退燒藥,當藥效過了之後還是會再燒起來;同時患有其他慢性病,像是糖尿病、貧血、慢性肺病、心衰竭或曾有過熱痙攣發作的病人,則需較積極地退燒,以避免慢性疾病的惡化

▲發燒,藥品,藥物,溫度計,體溫。(圖/翻攝自Pixabay)

▲藥師建議燒到38.5度以上方可使用退燒藥。(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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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體溫昇到38.5度以上時,可服用退燒藥,因發燒而覺得很不舒服的病人可以適時地吃退燒藥。常見退燒藥成分有乙醯胺酚、布洛芬、阿斯匹靈等,乙醯胺酚是首選的退燒藥,主要作用退燒和輕微止痛效果,副作用較少,建議每4至6小時吃一次

市面上有大人服用的錠劑、小孩喝的糖漿劑、甚至為退燒針的成分;布洛芬、阿斯匹靈屬於非類固醇消炎藥,這類藥除了止痛退燒之外,還有消除發炎作用,副作用有腸胃不適、影響腎臟功能等,相對容易發生藥物過敏反應,而布洛芬作用時間比乙醯胺酚長,建議6至8小時吃一次,同樣也有錠劑、糖漿劑;而阿斯匹靈18歲以下兒童禁止使用,可能會引起致命雷氏症候群,目前也慢慢少用於退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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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燒藥只是緩解症狀,無法治療疾病。(圖/達志/示意圖)

一般退燒藥藥效大約在1小時發揮降低體溫的功效,因此服藥後如果過了1小時體溫還是沒下降,才需要考慮是否需再服用,切記不可因急著退燒而過度使用退燒藥品。不過,不管是哪種退燒藥都只能緩解發燒症狀,沒有治療疾病的效果,尤其有持續數日發燒未退的情況時,應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疾病治療。

解志欽,振興醫院藥學部,臺北市藥師公會藥物安全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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