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全台抽驗5超標,「陳年壺底油膏」防腐劑超2倍最嚴重。(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食藥署9月至10月會同12縣市衛生局針對40家「醬料」製造業者進行抽查,抽驗共78件醬油、醬油膏、調味醬等產品,共有5件不符規定,其中違規最嚴重的為新仁成醬油工廠的「陳年壺底油膏」,檢出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超標2倍,遭彰化縣衛生局裁罰3萬元。
食藥署南區區管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此次抽查共分為標示、食品添加物2部分。在114件產品中,有57件不合規定,「佔了所有產品的一半」。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為營養標示錯誤、成分未完全展開、未如實標示基因改造字樣及字體過小等缺失。所有產品皆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複查結果均合格,未有業者遭到開罰。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長呂昀儒報告抽驗結果。(圖/記者嚴云岑攝)
另外,在78件醬油、醬油膏、調味料等食品添加物中,共有5件被驗出防腐劑超標,醬油2件、醬油膏3件,分別為桃園市「勝裕釀造廠」2件、彰化縣「新仁成醬油廠」1件、台南市「日成商號」1件、屏東縣「鄉村農產品行」1件,超標防腐劑分別為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己二烯酸,已遭食藥署被開罰3至6萬元。
劉芳銘說,5件產品中被驗出的防腐劑都屬於低毒性,可在身體都被水解吸收,吃過量的話會刺激腸胃道,造成噁心、嘔吐的情形。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左)與科長呂昀儒。(圖/記者嚴云岑攝)
劉芳銘提醒,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未在限期內改善,可處3至300萬或4至400萬元罰鍰;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限量規定者,也可開罰3至300萬元不等。GHP不符合規定且屆期不改者,最高可罰2億元。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免觸法,並維護大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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