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怨父母就有多厭惡自己!心理師拆解:無法真正從痛苦解放

▲▼手,憤怒,吵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是非常複雜的。(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王雪岩(愛若斯心理諮詢中心首席諮詢師)

你多怨父母,就有多厭惡自己

「父母皆禍害」在某些群體中,幾乎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一句話。有朋友問我怎麼看心理工作者在這句話流行中所起的作用。我想,這個說法的流行,心理工作者的確是起了一定的作用。在心理科普的過程中,許多心理工作者花了非常多的精力,在向普通父母普及早期養育的重要性。這幫助新一代的年輕父母避免了許多傳統養育方式可能對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比如過早訓練排便、與父母分離;又比如父母的情緒問題等。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這些知識的普及度越來越高的時候,父母的養育方式帶給孩子的影響有可能越來越被重視,而孩子自身在成長過程中所具備的成長能力、人格因素等,對自己的成長發育所具有的影響,卻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這個現象其實並不是現在才有,梅蘭妮.克萊恩(Melanie Klein,編按:英國精神分析學家,主要貢獻於兒童心理治療及客體關係理論的發展)在二十世紀五○年代的文章中,就曾經提及過。

在臨床工作中常常可以看到,將自己現在的能力缺損或是適應不良歸咎於父母的養育問題,往往成為阻礙人格成長的重要因素。而去探索他們為何有如此的歸因,常常又會這樣說道:「其實以前我也沒這麼想過,是後來看了一些心理學的東西,才感覺是這樣的。」如此說來,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反而造成了一些人的成長困擾。

知識對人造成影響,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對於心理工作者來說,話一旦說出口,有可能被理解為什麼樣的內容,其實是不可控的。因為每個人從他人的語言中所接收到的資訊,都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人類傾向於以自己的過往經驗來判斷正在經歷的事情)。每個人都是用自己對世界的理解創造了對方話語的含意,而每個人接收資訊時,往往又會優先接收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也就是說,當接收這些心理學知識時,對於某些人來講,是需要擴大父母的破壞性影響,同時忽略自己可能的責任,因為他用這樣的方式可以幫助自己實現一些內在需求。

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心理學工作者本身也是曾經受傷的孩子,當他自己的創傷還沒有得到很好的修復時,同樣會尋找各式各樣的方式來幫助自己緩解痛苦。所以,去關注父母的養育給孩子造成的影響,既是專業需要,也可以幫助自己釋放一些痛苦經驗(將憤怒指向父母,就可以幫助自己防禦「缺失了好的感受」的悲傷)。所以,無意識中,某些心理工作者可能就會去強調父母的養育比孩子自身成長的影響更大。

而忽視自身原因的結果,同樣會造成各種痛苦。對人格的理解是理解社會生活的基礎,所以很多的社會現象其實都是有個體原因的。當一個人在內心對父母充滿了憤怒與責備時,在社會生活中,他同樣也會對象徵層面的父母充滿類似的情感,比如對領導、權威的憤怒和聲討等。當一個人內心的情緒是以憤

怒、憎恨為主色調時,他就很難與周圍人建立起安全的關係,也難以適應所處環境的社會生活。這些困難有可能會加重他內部的破壞性情感,然後再加重他的適應困難。他的生活可能陷入一個傷害性的迴圈裡,變得很糟糕。而一個生活在如此糟糕境遇裡的人,又很難信任社會、周邊的人。他的恐懼投射到周邊的人與環境,於是環境中的安全元素也遭到了破壞,環境再返回來讓他感受到傷害。最終,個人與社會都在這樣的迴圈之中,消耗人們賴以感受幸福的重要資源:信任、接納、關懷、愛⋯⋯。

這種情況下,獲得改善的一個途徑是收回對外部的責備,將自己從「受害者」的位置上解放出來,真正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起責任。當然,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因為「父母皆禍害」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功能,一旦放棄了,就意味著必須建立起新的模式,而這個過程,也許同樣需要花掉幾年的時間來完成。做出改變的前提,是我們需要理解舊模式的功能是什麼,只有我們真正瞭解了「父母皆禍害」在我們生活中的意義,我們才可能有一個方向去尋找更健康的方式來替換它。那麼,「父母皆禍害」到底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 男童,媽媽小孩,小男生,小男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為了緩解自己的痛苦,將製造痛苦的責任推向為此負責的人,父母成為了最安全的選項。(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簡化愛恨交織。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是非常複雜的,他既需要來自父母的照顧,又害怕失去了那個照顧,也害怕那個照顧裡頭所隱含著傷害。他既要處理與母親緊密連結的二元關係,又不得不適應除了自己和媽媽之外,還存在著一個爸爸,這樣的一個三元關係。如果還有兄弟姐妹,就還會有更加複雜的關係。這麼複雜的關係,是在生命的前三年,甚至是第一年就需要學習和處理的。

對於一個那麼小的嬰兒,他要適應一個現實:那個愛我的人有時也會不能滿足我,讓我感覺受傷;那個我以為會搶走我媽媽的人,有時也會滿足我。這樣愛恨交織的情感,對一個嬰兒來講,簡直是巨量的資訊。所以,如果有一個簡單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在感覺上就會輕鬆許多。於是一個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把那些重要的人做一個區分:滿足我的是好人,不滿足我的是壞蛋。對於一些成長困難的人,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會一直帶到成年。所以,如果簡單地將父母視為「壞」的,自然就會比愛恨交織容易處理得多。

將責任推向父母,減輕自己的責任及罪惡感。當一個人在社會上適應不良時,感受是非常痛苦的。為了緩解自己的痛苦,就需要將製造痛苦的責任推向為此負責的人,而父母成為最安全的選項。這樣,他就可以忽略需要為自己承擔的責任,避免了感受到「我不好」,因為不好已經全部歸於父母了。對於「我不好」的恐懼,是許多人無法做出改變的重要原因。在他們的幻想裡,如果「我不好」,就會被拋棄;但是,當他們極力避免與「我不好」相遇時,又會一直無法找到改善的途徑。

一個人在感受到「我不好」時,常常也會感受到內疚和罪惡感。罪惡感的意思是,當孩子感受到自己可能傷害了父母時(這是無法避免的,比如吸吮的孩子咬疼了媽媽的乳頭),所感受到的是對父母的強烈內疚和自責感。為了緩解罪惡感的折磨,孩子內心可能動用一個逆轉的處理方式,將「不好」歸於父母,於是就可以保證自己的感受是好的。

用恨的方式加強連結感。恨是一種非常強烈的情感,恨與愛在連結關係上有著相似的功能:強烈的連結。在發展過程中,當一個孩子愛的能力發展不足時,就可能用恨的方式來與重要的人建立情感連結。恨與愛相比,在感覺上會更有力量一些:當我們愛一個人時,會感受到因為需要那個人而產生的卑微感;而當我們恨一個人時,會感覺自己是非常有力量,有控制感。

避免成長的痛苦。隨著孩子長大,他們會不斷發展自己的能力,終有一天,他們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這也就意味著,他們需要完成與父母的分離。而分離這件事,對某些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困難的事。當孩子沉浸在「父母皆禍害」的憤恨中討伐父母時,父母在內疚的驅動之下大量補償孩子,於是這就可以將父母與孩子緊密地連結起來,雙方都避免了承受分離的痛苦。但是,沒有完成分離的人,在社會上一定會吃到無法獨立的苦頭。

雖然「父母皆禍害」有這麼多「好處」,但是,如果一直無法放棄對父母的責備,接受自己只擁有一對平凡的父母,也就無法調動起自己成長的力量,無法真正將自己從痛苦裡解放出來。我們對幸福的期待,就會變得難以實現了。

本文摘自《父母並非不愛你,卻又讓你傷痕累累的「隱性虐待」:如何療癒童年傷痕,走出原生家庭所給的痛苦情緒》/王雪岩(愛若斯心理諮詢中心首席諮詢師)/方言文化

▲▼             。(圖/方言文化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