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趙于婷、蕭筠/台北報導
食藥署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明年元旦起手搖飲「加料」總糖量與總熱量全都露,未依規定標示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對此,部分業者表示「有些措手不及」,但會遵守政府規範;也有業者透露今年3月就收到相關消息,已陸續將飲品送驗熱量。
手搖飲標示未落實 最高可罰300萬
手搖飲料經常添加珍珠、椰果、布丁、仙草等配料,熱量卻無從得知,食藥署因此修正規定,明訂手搖飲應標示該杯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而總糖量及總熱量要以最高值標示,並加註「最高值」,前項總糖量則以換算方糖數標示。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指出,新規定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若未依規定標示,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珍珠奶茶示意圖。(圖/記者許力方攝)
業者錯手不及但配合 萬波7月起送驗飲品熱量
針對食藥署祭出新規範,部分手搖飲業者表示有些措手不及,較大品牌如CoCo、珍煮丹等低調說一切配合政府規範,但也有業者透露,今年3月就收到相關消息。主打台灣眷村茶飲的「萬波」就表示,今年旗下門市於7、8月就已陸續將飲品送去檢驗熱量,以提供更清楚的飲品含糖量、熱量標示表,但目前仍有部分細節資訊需要再補充,法規上路前會照規定做完。
▲珍珠、粉圓是手搖飲經常添加的配料。(圖/資料照/弘光科大提供)
揭露「加料」熱量 營養師、董氏基金會正面看待
對於食藥署標示規定,營養師樂觀其成。振興醫院營養師涂蒂雅表示,手搖飲添加的糖飲屬於精緻糖,攝取過量會造成肥胖、血糖過高等問題,也會增加學齡前兒童的蛀牙風險。她提到,依據WHO建議,每天攝取的總糖量,不應超過總熱量百分之十。60公斤的成人每天建議攝取熱量為1800大卡,糖類攝取量就應落在180大卡以下才健康。
國泰健康管理中心資深營養師王盈堤另提到,目前國人對於手搖飲的熱量及含糖量並無精準概念,甚至有些民眾會認為喝「微糖」很安全,殊不知只要一添加珍珠、粉圓、椰果等配料,就算是無糖飲料,熱量與糖量也可能會爆表。依據實測,未烹煮的生珍珠僅需2個塑膠湯匙量,就接近1至2份醣類,也就是三分之一碗飯的熱量,烹煮後裹上黑糖熱量更高。
董氏基金會也贊同食藥署新制!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直呼,終於可以知道整杯飲料的熱量和含糖量,以便消費者做健康管理。她也表示,手搖杯業者可以要求原物料供應商做營養成分檢驗,就可以計算、標示此杯手搖飲料的熱量、含糖量,不需要再負擔額外的檢驗費。期許食藥署能督導手搖杯業者落實「半糖是真的半糖」,才能讓想減糖及減熱量的民眾確實達到健康管理的目的。
▲明年起手沖咖啡也需標示咖啡原料原產地。(圖/unsplash)
新制不只規範手搖飲 手沖咖啡、果汁也納管
食藥署5日公告的「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不只納管手搖飲,也針對手沖咖啡、果汁標示祭出新規定。
依據公告,現沖咖啡除了原本的紅黃綠標示區分之外,還需標示咖啡原料來源原產地(國),若咖啡原料混合二個以上產地(國)者,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也要標示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
另外,果汁標是也有新規,果蔬汁含量應達10%以上,才可以以「OO汁」為品名,若果蔬汁含量未達10%,品名應標示為「OO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未含果蔬汁則要標示「OO風味」或「OO口味」字樣。
▲手搖飲加椰果,明年起總熱量、糖量全都露。(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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