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鏡摘子宮6年後...她成「潰爛象腿」,醫:婦癌患最常見。(圖/高雄長庚提供,下同)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56歲的吳小姐,10年前接受腹腔鏡手術移除子宮,術後6至7年左下肢開始出現腫脹不適,就醫確診淋巴水腫,隨後更合併淋巴外溢感染,2016年接受超顯微淋巴管靜脈吻合術(LVA)2周後,傷口已明顯癒合,至今3年恢復良好,但因皮膚壞死嚴重,至今患部仍可見明顯傷疤。
收治患者的高雄長庚整形外科楊家森醫師表示,癌症患者接受手術後,需切除淋巴結檢驗癌症期別,若切除範圍過大,可可能會影響淋巴系統回流,讓淋巴液累積在手上或腳上造成水腫,其中又以婦癌和乳癌最常見。
楊家森解釋,婦癌患者進行手術時,醫師為了安全起見,會把骨盆腔雙側淋巴結都拿掉,影響下肢淋巴液回流,術後淋巴水腫比例高達4成。乳癌患者為防止轉移,醫師也會進行腋下淋巴廓清術,阻斷上臂淋巴系統,約有2成患者術後會出現「象臂」或「象腿」,台灣每年約有4000至5000名病患。
▲吳小姐經超顯微手術治療後,淋巴外液症狀已獲得改善。
楊家森解釋,人體淋巴管只有0.03~0.08公分,淋巴水腫時間過久,人體會自動將液體排出減壓,在醫學上稱為「淋巴外溢」,反覆感染還會造成淋巴管病變,讓原本就纖細的淋巴管逐漸萎縮,增加淋巴液回堵面積,如果放任不理,外溢部位不僅會持續散發惡臭,也會造成皮膚壞死,影響預後。
「全身淋巴液最終都會回到大靜脈。」楊家森提到,超顯微淋巴管靜脈吻合術(LVA)是透過生理重建方式,將淋巴管分離,接到鄰近靜脈,幫助阻塞在四肢的淋巴液提早回流。
楊家森表示,超顯微手術僅需開3個2~3公分的傷口,深度不到1公分,大部份患者在術後隔天就可下床,只要病患淋巴管尚未病變,都有望透過手術消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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