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到法院爭取親權的那一天,異常的安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黃光芹
這一天終於到了!我們要帶他上法庭,爭取親權。前一天晚上,我們如臨大敵,希望能獲得法官認同,讓彼此夢想成真。對我和另一半來說,偶有被告經驗,上法庭難不倒我們;但對一個才九歲大的孩子來說,他連法院長得什麼樣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對法官,爭取自己的命運?
我怕在緊要關頭他會說錯話,壞了大局。於是,利用好幾天睡覺前的一點時間,對他面授機宜,並且強調此事的嚴重性。「你覺得,該怎麼講呢?媽媽不能教你,你想講甚麼、就怎麼講。不一定要說我們好,只要照實說就可以了。千萬不要怕!」他聽我絮絮叨叨,嫌煩!突然蹦出一句:「好啦!我知道啦!我自己會說,妳不要再講了!」
我們那天起了個大早,趕在九點前抵達法院。一路上變得寡言,不像往常。不只他,連我和老公都變得緊張。我們快步上樓,進入法庭,面對的是位女法官,極有可能,也是一位母親。法官先要我們兩夫妻進去,「為什麼想要領養小孩?而且還領養這麼大的?怎麼那麼有愛心?」聽她這麼說,我們有些不好意思。經過說明,她完全明白。
進行到一半,我兒子進場,就坐在我們中間那張大椅子上,搖來晃去。他臨場有大將之風,整體表現令人激賞。好笑的是,當法官直呼我們姓名時,他竟向她提出糾正:「妳應該稱呼他們:黃光芹『小姐』、楊文嘉『先生』!」一連糾正她兩次。法官只好聽命,立刻加註警語,惹得我們哄堂大笑。
▲兒子對養父母的告白。(圖/時報出版提供)
緊接著,好戲上場。當法官問:「你為什麼想要成為黃光芹『小姐』和楊文嘉『先生』的孩子?」他一時語塞,不知從何說起?的確,要他一口氣,陳述九年來種種遭遇,實在困難。別說小孩了,連大人恐怕都無力招架。但是,他心知肚明,這一刻對他來說,實在太重要了!他不能有任何閃失,必須極力爭取。情急之下,他竟蹦出:「因為我感到很幸福!」哇!「幸福」二字,涵蓋了一切。千言萬語,都抵不上這段告白。
他才說完,一個戴口罩、年近三十歲的女人,進入法庭,坐在離我們不遠處。我猜,她就是孩子的母親!
其實當時,我還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孩子的母親。先前,我聽許多過來人說過,大部分父母,當辦完領養手續,都刻意把孩子藏起來,窮其一生都不讓他與生母見面;只有少數養父母並不忌諱,到底母子天性,不應該刻意禁止他們往來。
我在見到她之前,心裡沒有任何打算,只是想:反正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切順其自然就是了。該是妳的、就是妳的!孩子生母所坐的位置,餘光可以看到她的兒子。她可能很訝異,多年未見,兒子都長那麼大了!我刻意注意貝比的眼神,他始終正襟危坐,沒有偷瞄他母親一眼。
法官問了她幾個問題,她一一答覆。當問到:「妳是否願意放棄親權?」我的心,立刻吊在半空中,就怕她說「不」,那該怎麼辦?還好,她向法官表達,自己無力撫養,接著在公文上簽名,同意放棄親權。我和老公踽踽獨行至今,總算快要大功告成。
▲9歲大的孩子從未好好看過生母的長相。(圖/時報出版提供)
在中間等待的時候,我、孩子、孩子的生母,分坐在法庭的長廊上,彼此各據一方。沒多久,我想起兒子先前跟我的對話。「我辦護照的時候,她站得遠遠的,沒有過來打招呼,害我連她的臉都看不清楚!」「我只想看她一眼,看她長得怎麼樣?」
我於是起身,走到她的面前,請她把口罩摘掉。「妳兒子從小到大,從來沒看清楚妳的長相,可不可以請妳把口罩拿掉,讓他看個清楚!」我的年紀足足比她大二十多歲,照理說都可以當她媽了。在我的要求下,她終於把口罩摘下。
我把兒子叫過來,他有些怯生生地,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你不是想看清楚你母親的長相,她就在你面前,你好好看清楚!」他似乎放棄了這個機會,目光閃躲,不忍直視。我把三人拉在一起,合影留念;接下來,撮合他們母子,至少握一握手、擁抱一下。每個動作,我兒子完全照辦。之後,又回到我的身上。
等我們上車以後,我的手機劈哩啪啦作響。她的母親將兒子嬰兒時期的照片,依我的囑咐,傳到我的手機裡,終於將兒子成長時期的空白,填補起來。事後,我聽社工說,我們走後,孩子的母親還是落下眼淚。我相信,之前的遺憾,終於在我們這裡寫下完結篇。
本文摘自《貝比來了》/黃光芹(廣播節目主持人、政治評論員)/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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