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男童剴剴受虐致死案,收出養媒合引發關注。衛福部針對相關辦法進行修正,未來機構僅進行收養媒合,出養評估則由政府負責。此修正案預告期滿,社會及家庭署今(8日)表示未有太多異議,預計5月底送法規會後正式上路。
台北市劉姓保母與胞妹涉嫌虐死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引發社會震驚及對收出養制度的廣泛討論。為此,衛福部社家署2月6日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昨日預告期滿。根據中央社報導,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僅收到2則回覆,顯示修法方向獲得普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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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美進一步說明,修正前已與相關團體充分討論,因此公告期間未收到其他意見,預計5月底送法規會,審議完後可公告上路。修正後的重點包括:僅社會福利機構可申請成為收出養媒合機構,出養評估則由地方政府進行,媒合機構專注於收養申請。這些措施已在行政上先行實施。
另外,修正案也加強了收養人適性與收出養媒合評估,讓審查小組組成更為明確。若媒合成功,會先行共同生活,並明確訂出共同生活期間的鑑定與評估方法;地方政府也會加強對收養家庭的支持服務。
草案還新增了媒合服務者在提供服務期間應遵守的事項,包含在職訓練課程規定及內外部督導機制。社工人員的在職訓練中,應包括6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及辨識兒童受虐的敏感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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