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資料照。(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吃火鍋配「雪花牛」入口即化最對味,但小心吃到「注脂肉」。食藥署今(13)日發布「預告注射脂肉品標示規定」,針對易造成消費者誤解的「雪花牛」或「霜降牛肉」等,加強注射肉脂標示管理,新制將於明年7月1日上路,屆時標示不實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簡任技正陳瑜絢表示,注脂肉食品定義為指以畜肉為原料,經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注入、調理過程製造產品,目前已規範僅供熟食,且鼓勵業者在自主標示,但明年起就會要求強制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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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標示食品及食品業者包括,包裝注脂肉食品、販售散裝注脂肉食品之具稅籍登記食品販賣業者,以及販售注脂肉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業者應以中文於品名顯著標示「注脂」或等同字義說明,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或等同字義之醒語。
陳瑜絢說明,注脂主要用於牛肉,目的在於賣相好看,近年來就發現有業者為了讓「雪花牛肉」或「霜降牛肉」的油花明顯,把油脂重新注入肉品中,造成消費者誤解。而不少民眾吃牛排喜歡吃五分熟或七分熟,注入油脂若未充分加熱,也可能產生食安疑慮,因此才訂定規範讓業者有所遵循。
目前該草案已進入60日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預定自1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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