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雷射可能出現併發症 術前術後該如何選擇及避免


▲醫美雷射百百種,術前術後需知都重要。(圖/達志示意圖)

文/蔡仁雨

近年來臺灣美容市場蓬勃發展,除了原先的皮膚美容及整形美容外,又出現了所謂「醫學美容」,簡稱「醫美」。醫美的出現讓許多民眾趨之若鶩,想藉由「醫學」的方法達到美容的目的,許多醫師也順勢投入由醫師執行美容的「醫美」醫師行列。

然而所謂醫美醫師,背景(科別)相當複雜,訓練參差不齊,因此醫美的效果差異頗大,治療後併發症也相對提高。本文擬就目前醫美雷射和光療較常發生的併發症簡略敘述,希望民眾在尋求醫美治療時能有正確的觀念與態度,以免發生遺憾的後果。

目前醫美使用的雷射除了傳統的磨皮、色素、血管、除毛外,還有各種飛梭雷射,與光療、電磁波、超音波、冷凍治療等統稱為能量設備的儀器,因為這些設備都是把能量導入或作用於皮膚,以達到治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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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臨床效果不錯,仍會發生許多併發症,產生的原因與醫師的經驗及訓練背景、皮膚的狀態、機器的種類及使用方式,以及術後照顧有關。這些併發症大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較輕微,持續時間較短,如紅腫、水腫、瘀青、出血、接觸性皮膚炎或毛囊炎等;另一大類則較嚴重,持續時間較長,如嚴重的皮膚感染、色素異常(變黑、變白或不均勻)、疤痕等。底下按市面上較常使用的儀器分別討論。

八種雷射細項告訴你

強力脈衝光;這是醫美常使用的光療,它是一種波長約500~1200奈米的強光,波長的長短可以依臨床需要而改變,主要用於回春、除斑、除毛及血管病灶,有效治療的安全能量範圍相當窄。臨床上如要達到較佳的療效,常會提高能量,因而造成皮膚灼傷,產生嚴重的痂皮,之後會色素沉著。

當發生灼傷時,必須接受正確的治療,以減少色素沉澱的量及時間。一旦色素沉澱在臉部,需要3~6個月才會消退,在四肢則可能需要6~12個月。在結痂期應慎防傷口感染,以免產生疤痕,若不幸產生了疤痕,則很難完全治癒,需靠其他方法來改善。

Q-開關釹-雅各雷射;這種色素性雷射傳統上是用於治療刺青(1064奈米)及一些表淺色素(532奈米)。新一代的機器可加大光點,許多醫師使用這種大的光點降低治療能量,進行整臉掃射以達到表淺磨皮換膚的效果,稱為laser toning。市面上所謂的柔膚、淨膚、白面娃娃等都使用這種雷射。如果在皮膚上塗上碳粉以增加雷射能量的吸收,則稱為黑面娃娃。目前市面上的機種很多,尤其是韓國機,名稱繁多也蠻吸引人,但基本上就是使用長波長的Q -開關釹雅各雷射(1064奈米)。

雖然作用表淺,副作用不大,但需多次重複施打,因此長久下來會造成一些嚴重的併發症,如色素不均。根據文獻報告,雷射次數若超過5次便會增加這種併發症的發生,主要在皮膚上出現白點(色素脫失),造成整個臉花花的、色素不均勻,這種情形在有肝斑的患者身上更易發生。如果出現這種併發症,最好停止雷射治療或降低能量。臨床上可以使用退斑藥膏或合併口服傳明酸(transamin)治療,病人也須非常有耐心,持續治療通常需要1~2年以上才會明顯改善。

其他較輕微的併發症,有青春痘產生或惡化、接觸性皮膚炎等。如果發生上述併發症,應暫停療程,先治好皮膚病。至於臉上有肝斑的患者,能否接受雷射則見仁見智,大多數醫師傾向保守一點。事實上,很多肝斑是被雷射激發出來的。

飛梭雷射;這是新一代的磨皮雷射,使用分段分次治療概念。不像傳統磨皮雷射,飛梭雷射只作用於10~20%的皮膚,可加速皮膚癒合,降低副作用。除了紅腫外,較常見的併發症是接觸性皮膚炎及痤瘡惡化。臨床上又分為汽化型及非汽化型,汽化型大多使用二氧化碳飛梭雷射,皮膚結痂會較嚴重,色素沉澱也比非汽化型更易發生。

電波拉皮(緊膚)或其他電磁波儀器;這些儀器主要是把能量經由表皮導入真皮及皮下脂肪,如果操作得宜,不會傷害皮膚。但如果能量太高(在全身麻醉下),可能會造成嚴重燙傷,因此建議最好使用局部麻醉較安全。

美白雷射;美白雷射並無明確定義,市面上儀器名稱琳瑯滿目,主要併發症仍以接觸性皮膚炎、痤瘡惡化較常見。

血管性雷射;治療血管問題的雷射有脈衝式染料雷射、長脈衝釹雅各雷射、KTP laser、脈衝光等。常見併發症有出血、瘀青,甚至凹陷性疤痕。治療時應先選用較長脈衝、較低能量,再逐漸增加,以免產生無法預測的併發症,尤其在鼻翼兩旁、眼眶附近。

除毛雷射;除毛雷射也相當多,以長脈衝亞力山大雷射、半導體雷射、脈衝光、電磁波等為主,常見的併發症是表皮冷卻系統造成皮膚凍傷、色素沉澱。這種色素沉澱一般約數周後會消退。

組合式雷射(療法);許多醫師會同時使用多種雷射打到患者臉上,以求加成效果,但往往適得其反,療效沒有達成,反而增加副作用。同時施打多種雷射必須有理論基礎,且必須有臨床實驗的證實,使用時必須很小心。許多醫師只單憑自己的感覺或增加賣點,以及病患貪多的心理,自創許多組合式療程,然而大多缺乏臨床證據,危險性相對提高。

筆者認為治療仍須按部就班,原則上先治療血管再治療色素,先治療表淺再治療深層斑。臉上色素血管處理告一段落,再處理皮膚鬆弛、毛孔、細紋等,如使用飛梭雷射。如此循序漸進較能達到完美的效果,否則欲速則不達,弄巧成拙,將得不償失。

上面簡單列舉一些醫美皮膚雷射常見的項目,事實上,坊間的機種日新月異,名稱繁多連醫師也搞不清。基本上,這些儀器與傳統雷射的波長相同,只是儀器功能模式及使用參數稍做改變而已。此外,廠商不同,同一機種命名也不一樣,甚至同一機器,不同醫師或診所也會創造不同的名稱以廣招客源。事實上這些都是不可取的,太多商業化及商品化已失去了醫學該有的嚴謹與樸實,說穿了只是以利益為導向。

市面上這麼多儀器,不外乎用於治療色素斑、血管病灶、痘疤、毛孔粗大,以及緊膚、美白、除皺、瘦身(抽脂)等。民眾要確實知道自己皮膚狀態及想改善的程度,不應被花俏的廣告名稱所迷惑,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以免得不償失,不僅花錢無效,還產生一些不必要的併發症,甚至不可挽回的後遺症。

一般非專科醫師碰到問題時會持續使用其他設備來治療,所謂「以戰養戰」,最後造成皮膚傷害擴大,難以挽回,患者口袋也愈來愈淺。因此建議接受雷射或其他能量治療時,一旦皮膚出現問題,應毫無猶豫立即找皮膚專科醫師診斷及治療。

根據美國皮膚外科醫學會統計,非專科醫師執行的皮膚美容治療,造成的併發症比皮膚科醫師多出40%。因此民眾在尋求皮膚美容治療時,建議找皮膚專科醫師,較有保障,以免延誤治療且讓傷害擴大。

作者蔡仁雨 | 臺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皮膚雷射中心。本文刊登於《科學發展》2013年5月,485期,28 ~32頁,以及《科技大觀園-科技部》網站,經作者同意授權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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