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7/1起單一類別管理 未登錄不得販售、贈送

化妝品,粉撲,化妝。(圖/記者李佳蓉攝)

▲化粧品管理將單一類別管理。(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過去化粧品管理區分為「一般化粧品」和「特定用途化粧品」,但消費者多不易辨識,或是誤解後者具有特定療效。食藥署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採「單一類別管理制」,同時須完成登錄才可供應、販售及贈送等;若違反規定可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開罰1萬至100萬元以下罰款,且可連續罰。

食藥署公告,過去化粧品管理除了一般化粧品,還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如:染燙髮劑或防曬乳等,在產品區分上,消費者多不易辨識,或是誤解特定用途化粧品具有特定療效。參告國際管理方式,自今年7月1日起將不再區分化粧品類別,同時建立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及產品資訊檔案,並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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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張家榮表示,今年7月1日起,製造或輸入業者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都應完成化妝品產品登錄。消費者也可透過「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查詢。他提到,今年7月1日前,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以外化粧品,都須依各時限完成相關產品登錄資訊,否則可依照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開罰1萬至100萬元以下罰款,且可連續罰。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部分,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113年7月1日前為(原)特定用途化粧品相關製造或輸入業者應依公告期程建立;114年7月1日為嬰兒用、唇用、眼部用和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115年7月1日為前兩者及免辦理工廠登記以外化粧品。

食藥署表示,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專線:02-252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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