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麼? 他揭3條件:是伴隨而來的滿足感

▲甜食; 紅線        。(圖/達志示意圖)

▲佛洛姆認為,人類只有在能滿足對結合、超越還有定向架構的渴望時,才能真正感到幸福。(圖/達志示意圖)

文/朴贊國 譯/陳思瑋

幸福生活的條件 什麼是幸福?

當生命需要以非理性的形式出現—也就是對酒精或毒品的欲望、想隸屬某政治或宗教團體的欲望、想掌控他人或被他人掌控的欲望等出現時,我們就能稱這種欲望為病態的欲望。病態欲望的共同點是,被這種欲望所束縛的人,他們不會透過實現愛與理性等自身主動的潛能來解決生活問題,而是靠外部事物來解決。也就是說,他們解決生活問題時是依靠酒精或毒品、特定宗教或政治團體、特定政治意識形態或宗教意識形態、他人或物質方面的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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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地,佛洛姆認為,人類只有在能滿足對結合、超越還有定向架構的渴望時,才能真正感到幸福。換句話說,他認為只有在為滿足生命性欲望而讓愛、智慧等自身理性潛力充分體現時,人才能真正變得幸福。佛洛姆的這些觀點與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Aristoteles)的經典人類觀相通。與佛洛姆一樣,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也認為,人類只有在盡量體現與其本質相符的理性潛力時,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幸福。

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認為,主觀上的快樂體驗無法成為我們判斷某行為是否善良的標準,為我們帶來快樂的行為並非永遠都會是善行。他們認為只有「實現理性人類本性的行動與隨之而來的快樂」才是真正對人類有益的。這代表他們把真正的幸福和虛假的幸福區分開來了,並認為要獲得真正的幸福,只能透過正確、有道德的生活去實現理性人類的本性。

也就是說,能享受真正幸福的人內心平靜、無所畏懼,能為了持續平穩的滿足,拒絕短暫刺激性快感,且性格謹慎、具洞察力。他們甚至認為幸福不是展現品德後的報酬,而是品德本身。當我們帶著智慧與慈悲來思考和行動時,就算因此受到傷害,我們依舊是幸福的。

簡單來說,人類實現自身本質能力的所有創造性思考、情感和行動所伴隨而來的滿足感,就是幸福。因此,所謂幸福的人就是—很會有效實現自身主動潛能的人。反之,如果人無法運用自身的創造能量,他就會患上精神疾病並變得不幸。

舉例來說,人類具說話與思考的能力,若這種能力受阻,人就會遭受嚴重的傷害。另外,人類具有愛自己與愛所有存在的能力,人不僅能愛自己的人類同伴,還愛一切事物,這絕非超越人類的現象,而是人類與生俱來、源於人類的力量。愛並非人類不想做也得做的事,它不是外在強加的義務。人類是透過愛來和世界建立關係,將世界真正同化成自身的能量。如果無法運用這股能量,它將被用來摧毀自己和他人。

關於這一點,佛洛姆認為,包括憂鬱症在內的各種精神官能症,都是人類在創造方面無法充分實現而導致的。佛洛姆的這個觀點與克爾凱郭爾(Sören Kierkegaard)的了解一致,克爾凱郭爾算是與尼采一同被公認為是存在主義的鼻祖。克爾凱郭爾說憂鬱是「精神淪為感官享樂的工具,因此讓人感到厭煩而爆發的精神瘋狂狀態」。

克爾凱郭爾將人類的存在方式大致分為:審美式的存在、倫理式的存在,以及宗教式的存在。此處的「審美上的存在」類似於佛洛姆所說生活的擁有型態,審美上的存在是追求趣味與享樂的存在,貪求著帶來趣味與享樂的財產。在這種存在中,精神只不過是設計來讓人享受感官愉悅的工具而已,比方說對卡薩諾瓦這樣的人來說,精神就只是用來思考如何巧妙誘惑女人的工具。但克爾凱郭爾認為,人類的精神具追求更高尚意義的傾向,當這種傾向無法實現,而精神淪為只是追求感官愉悅的工具時,精神就會對自己感到幻滅,這種幻滅便會以憂鬱的方式呈現。因此克爾凱郭爾認為,最歡樂愉快的審美式存在,背後潛藏著沮喪。

▲▼。(圖/方舟文化提供)

本文摘自《不安到受不了時,念念佛洛姆:首爾大學名師講座,帶你遠離焦慮與孤獨,發現內在力量的紙上哲學課》/朴贊國/方舟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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