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納管加熱菸!民團點「2大問題」:沒違法下架機制

▲▼加熱菸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民團呼籲,政府應儘速公告確實全面禁止加味菸。(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至今,政府單位持續稽查中。但董氏基金會等民團指出2大問題,包括加熱菸沒有違法的下架機制,且加味菸禁令預告,只列出4種口味,政府儘速公告確實全面禁止加味菸。

《菸害防制法》新法明訂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加熱菸必須經過風險評估審查才可上市。但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不斷強調,菸草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開擴年輕的新市場,而新型菸品電子煙和加熱菸就是菸草公司的捷徑,台灣禁止電子煙,但加熱菸卻是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誤導方式進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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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麗說,風險評估審查須將第三條菸商提交審查資料中規定必須繳交的「加熱菸對20歲以下與未使用之人影響」資料納入第五條的核駁要件中,且應持續建立本土的公共衛生資料,必須從生物、心理與社會三方面一起評估,確實理解加熱菸對年輕成人與非吸菸族群的影響及傷害。

此外,台灣拒菸聯盟也要求政府不應允許加熱菸以有誤導性的品牌名稱上市。林清麗說,在Google Scholar輸入加熱菸品牌「IQ*S」及「I quit ordinary smoking」,共得到287筆符合的論文資料,代表學術論文也認定IQ*S品牌是「我戒除一般菸」的縮寫,證明「IQ*S名稱確實已經造成誤導」,誤導消費者可幫助戒菸,更強烈暗示改抽加熱菸可以減少危害。

林清麗強調,菸害防制法新法第9條規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之文字及標示,但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使用之品牌名稱,不適用之」,因此「IQ*S」已經違法,不應以此名稱上市。

另外,衛福部也在3月17日預告訂定「菸品禁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僅明文禁止四種加味口味,同時預告「菸品禁用之添加物,預計自公告次日起18個月施行」。

林清麗說,目前業者向我國政府申報的菸品香料(風味)添加物已超過1,200種,當時最常被添加的前10種味道依序為:香草味、花果味、甜味、薄荷味、杏仁味、焦糖味、奶油味、櫻桃味、肉桂味、玫瑰香,但4年後政府只公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排除最常被添加的奶油、焦糖、香草、肉桂、草本、奶茶味等。

林清麗強調,加味菸是年輕人接觸菸品、染上菸癮的糖衣,政府應禁止加味菸公告應改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以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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