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造醬油」黃豆總氮量未達標! 3產品標示不實遭罰12萬

釀造的醬油色澤為深褐色、易透光。(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釀造醬油」黃豆總氮量未達標!3產品標示不符遭罰12萬。(圖/醬油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醬油是國人日常烹飪常用的調味品,為了確保食用安全,食藥署公布「108年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共針對國內75家將由製造業從源頭進行稽查,有3件成品標示不符規定,總共裁罰12萬元。

食藥署中區區管中心簡任秘書林炎英表示,此次專案於108年9月至10月執行,總計查核產品標示201件,抽驗醬油成品117件,分別檢驗防腐劑、3-單氯丙二醇及總氮量,另抽驗19件焦糖色素檢驗4-甲基咪唑,共有3件標示不符規定,已全數裁罰完成,業者經輔導後,皆完成改標。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據食藥署公布資料,3件標示不合格的醬油,分別為台南市合利醬園的「合陳年醬油」、高雄市協美醬油工廠的「黑豆醬油」以及屏東縣新豐食品園的「新豐純釀醬油」。

▲醬油稽查。(圖/取自食藥署網站)

▲「108年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中,有3件產品因標示不實遭開罰。(圖/食藥署提供)

林炎英表示,陳年醬油與純釀醬油,都屬於「釀造醬油」,產品中每100c.c.的黃豆總氮量應為0.8克,但這兩間業者卻分別只檢出0.3克與0.1克,標示中不得使用釀造字句,因涉嫌標示不實,已分別由台南市與屏東縣衛生局處4萬元罰鍰。

至於協美醬油工廠生產的「黑豆醬油」,則是在檢驗時被驗出防腐劑「苯甲酸」,但在外包裝上卻未如實揭露,亦因涉嫌標示不實,遭高雄市衛生局裁罰4萬元。廠內庫存的90瓶醬油,在輔導後已重新貼標。

此次食藥署除稽查醬油產品外,也逐一訪查75家業者是否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在稽查過程中,有33家違規,違規項目分別為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與重複檢核、廠區環境應加強清潔及從業人員未依規定辦理年度體檢等,經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32家已複查合格,1家複查時已歇業。

▼食藥署於108年9月至10月執行「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醬油稽查。(圖/食藥署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