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生咖啡豆經水萃取出的「綠原酸」有減重、消脂之效,近年來陸續被用於保健食品添加物中,為了確保消費者安全,食藥署今(22)日預告「食品原料綠咖啡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規定咖啡因含量在0.05%以下者,每日使用限量應在1500毫克以下,新制最快5月正式上路。
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綠咖啡近年來多被添加於減重等機能性飲料、膠囊中,因擔心過量添加造成咖啡因攝取過量,因此才會訂出使用限制,草案內容包括原料來源、採取部位、型態、製造方式及每日使用限量為400毫克以下;咖啡因含量0.05%以下者,其每日使用限量為1500毫克以下。
此外,草案中還規定,使用「綠咖啡萃取物」作為原料之食品,其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12歲以下孩童、孕婦、消化不良與重大疾病患者不宜食用」之警語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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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鼎表示,目前草案已進入預告評論期,最快5月可上路,屆時若查使用原料不合規定者,可依《食安法》第47條及48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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