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3)日公佈最新大陸進口大閘蟹調查結果,截至11月1日止,共有42批進行報驗,食藥署訪查17家,發現有8批戴奧辛含量不合規定,除了上週公佈的3批、15噸蟹品外,另新增5批不合格,總違規量計40噸276.5公斤,其中2家業者、4批蟹品違反具結放行規定「偷賣」,經追回仍短少9312.6公斤,食藥署依規定祭出市價20倍裁罰,共計1億1680萬元,為有史以來最重罰。
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表示,2家偷賣業者除了上週公佈的「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外,另新增「約諮國際貿易公司」,喬艾舶違反具結放行蟹品,分別賣給宜蘭縣蕭姓業者及新北市郭姓業者,後續分別銷往基隆市謝姓業者、崁仔頂魚貨批發市場及基隆市簡姓業者,經過一週追回,仍短少7844公斤,因情節重大,食藥署依《食安法》第33條,處市價20倍罰鍰,共計開除98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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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圖/記者嚴云岑攝)
約諮國際貿易公司違規大閘蟹共計3800公斤,經清點短少1468.5公斤,雖然數量短少原因仍在調查中,但食藥署表示,如確有販售情事,將同樣裁處20倍罰鍰,推估裁處1840萬元罰鍰。
鄭維智表示,輸入業者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之行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3條具結先行放行之規定,食藥署將裁處違規業者於1年內暫停具結保管之申請,另針對業者未取得輸入許可即販賣具結產品,依法加重裁處販賣價格最高上限20倍之罰鍰,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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