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將納入食品添加物 酸菜、泡菜放寬限量標準

▲▼泡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二氧化硫」將納入食品添加物,酸菜、泡菜也放寬限量標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衛生局檢驗蔬果時常驗出的「二氧化硫」違規,但衛福部食藥署預計將二氧化硫新增為食品添加物品項。食藥署指出,納入後的合法劑量還是與原來檢驗標準值相同,例如金針殘留量仍是4.0g/kg以下,另外也將放寬酸菜、泡菜等醃漬蔬菜和發酵蔬菜的限量標準。

食藥署上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亞硫酸鹽的用途為漂白劑,是可以當作食品添加物的,但在食品製作過程中,亞硫酸鹽會因為化學作用變成二氧化硫,因此進一步訂出食品二氧化硫殘留的限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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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任廷說明,亞硫酸鹽大多都用在金針菇、脫水蔬果、酸菜、泡菜、杏乾、白葡萄乾和榨菜等食物中,而此次修正內容將新增二氧化硫為食品添加物,規定也將比照亞硝酸鹽,用途為漂白劑,而酸菜、泡菜、發酵蔬菜等原屬其他加工食品品項的二氧化硫限量標準從0.03g/kg,修正為0.1g/kg。

魏任廷表示,美國、加拿大和歐盟等地的食品添加物規範中,也已將二氧化硫列為食品添加物,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將二氧化硫視做防腐劑使用,新規可讓台灣與國際接軌。該修正草案也將進行60天的預告評論期,在其間中會蒐集各界意見,但還未有確定上路的時間表,若修正通過新制上路,業者違反規定將依《食安法》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以往在衛生局進行食品稽查時,都常常查獲金針、蝦米等食物中的二氧化硫超標,起因就是業者添加過多亞硫酸鹽等添加物當作漂白劑和防腐劑。衛生局也提醒,在挑選金針和蝦米等乾貨時,盡量不要選顏色太鮮豔、聞起來有刺鼻味道和非自然原味的,在食用蔬果前,要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有助去除殘餘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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