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好發20~40歲女 首支「標靶藥物」明年納健保

▲甲狀腺癌好發20~40歲年輕女性。(圖/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甲狀腺癌高居台灣女性十大癌症排行榜的第5名,每年有兩千多名婦女確診罹癌,且好發於20~40歲女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日核准癌症標靶藥物「雷莎瓦」(Sorafenib),用於經過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分化型甲狀腺癌病人,自106年1月起納入健保給付,預估每年有近百名患者受惠。

根據流行病統計,亞洲的甲狀腺癌發生率較其他地區高,女性的發病率約為男性的3倍,但造成甲狀腺癌的病因不明,醫界推測,可能與基因突變、環境輻射或化學汙染有關;另外,約四分之一的甲狀腺髓質癌具有家族遺傳傾向,臨床上常見母女檔或姐妹檔的家族甲狀腺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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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甲狀腺癌多半採手術切除,術後合併放射性碘治療來消除殘留癌細胞,治療效果不錯,但約有20%至30%的轉移甲狀腺癌患者於術後10年左右復發,以前復發的病人僅能繼續使用放射性碘治療,或者改以化療藥物Doxorubicin加含鉑的抗癌藥物,但仍有部分病人治療效果不理想。

▲第一支治晚期甲狀腺癌標靶藥物「雷莎瓦」(Sorafenib)明年1月起納健保。(圖/健保署提供)

健保署表示,本次新增納入給付適應症的「雷莎瓦」,是第一支用來治療甲狀腺癌的口服標靶藥物,根據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可降低41%的疾病惡化風險,也可延長患者無疾病存活期由5.8個月延長到10.8個月。預期每年可嘉惠90~120名病患,每人每月可減少約11萬元的藥費負擔。

健保署表示,「雷莎瓦」用於甲狀腺癌病人,其對象限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進行性(progressive)分化型甲狀腺癌(RAI-R DTC)病人,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若發現使用後無效或病人無法忍受副作用,則需停藥。

醫師提醒,一旦發現頸部可摸到硬塊、聲音沙啞,要懷疑是否罹患甲狀腺癌並及早就醫;患者即使經手術切除、放射碘治療後,仍應定期追蹤,包括接受碘131全身掃描或電腦斷層攝影等檢查。另外,由於病人切除甲狀腺後需終身服用甲狀腺素,而過量補充甲狀腺素恐造成骨質疏鬆的副作用,建議女性患者每年應做骨密度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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