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上升!疾管署擴大「抗病毒藥公費對象」 適用條件曝

▲口罩,咳嗽,小資女,上班族,生病。(圖/CFP)

▲疾管署擴大流感抗病毒藥劑公費對象。(圖/CFP)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近期類流感就診人次上升,且併發重症病例數未見下降,疾管署今宣布,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納入「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到今年9月30日止。

根據健保署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統計,第31周有61,092人次,第32周有66,854人次,第33周有73,317人次,第33周較32周增加9.7%,第32周較31周增加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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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今表示,近期流感病毒仍在社區中流行,類流感就診人次近期上升,且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未見下降,其中多為65歲以上長者及具慢性病者,近四周合約實驗室分離的流感病毒以A型H1N1為多,而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8月20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540例、死亡113例。

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由於目前流感和新冠肺炎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病署提醒,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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