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餵藥案「似乎被帶風向」 兒科醫:20年來沒開過巴比妥類

▲幼兒,幼稚園,幼兒園,孩童,兒童。示意圖。(圖/CFP)

▲幼兒園餵藥案引發家長們擔憂,醫師說明,經由醫師開立的藥物基本上都不用太過擔心。(示意圖/取自CFP)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幼兒園餵藥案引起不少家長恐慌,許多醫師紛紛說明用藥資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兒童急診科主任謝宗學憂心,近期輿論風向被帶成「巴比妥類和苯二氮平類的藥物存在於一般兒童感冒藥中」,另外抗組織胺類藥物也被質疑有使用疑慮。對此醫師強調,只要是醫師有開立的醫囑都不用太過擔憂,且重點是「任何兒童藥物使用都不建議自行購買與服用」。

謝宗學指出,近期餵藥案風向似乎被帶到Phenobarbital(巴比妥類)和Benzodiazepine (苯二氮平類) 這兩種鎮靜類藥物存在於一般兒童感冒用藥中,風向更進一步吹到兒童常用的抗組織胺藥物也有使用疑慮。醫師說明,以他擔任兒科醫師近20年的資歷,「從來沒有開過有內含上述兩種鎮靜類藥物的感冒藥給兒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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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宗學表示,待過中部三間醫學中心裡供應的感冒藥,或看過基層診所開立的感冒藥單中,「未曾見過內含這兩種鎮靜類藥物。」醫師解釋,10多年前對於難以控制的癲癇發作,急診和加護病房確實有使用過Phenobarbital,但近幾年有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少藥物出現後,「幾乎沒有使用過」。

至於Benzodiazepines,謝宗學提到,這是用於控制癲癇和需要中度鎮靜的兒童,而使用時基本上需要常備給氧設備和生命監控儀器,以兒童藥物來說,這兩類屬於高風險類別,屬於單方。至於抗組織胺類藥物,是兒科常用治療鼻水或過敏的藥物,醫師使用上都十分純熟,只要是醫師開立的醫囑,家長可以安心給需要的孩子使用,不需過於擔心。

最後,謝宗學引述台灣兒科醫學會的說明強調,抗組織胺在臨床上常使用於兒童過敏相關疾病處置或感冒症狀之緩解,相關藥物已開發使用超過數十年,醫師根據年紀、體重、病況的處置下是安全的。在食品藥物管制署的治療規範中,大多數新一代的抗組織胺已可使用於2歲之幼童,部份甚至可使用於6個月以上之嬰幼兒。

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兒童使用抗組織胺藥物必須經由兒科醫師診治後開立;小於1歲之嬰幼兒使用抗組織胺藥物之相關副作用相對較多,處方劑量應特別注意,更要留意「任何兒童藥物使用都不建議自行購買與服用,皆須經由兒科醫師評估。正確使用兒童藥物可以減輕照顧者之疑慮,增進兒童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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