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安撫嬰兒時切記劇烈搖晃,嚴重恐造成死亡。(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劇烈搖晃嬰兒是一種虐待!平時常聽聞家長或照顧者為了安撫哭鬧不停的嬰幼兒,會握壓住嬰幼兒手腳、肩膀或胸廓,放在大腿劇烈晃動或用劇烈搖晃方式,反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等情事。對此,專家提醒,劇烈搖晃導致的嬰兒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達25%,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
依據臺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劇烈搖晃嬰兒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尤其以2~4個月嬰兒最常見,為避免家長或照顧者的誤解,於2009年美國醫學會與臺灣兒科醫學會正式將「嬰兒搖晃症」改名為「受虐性腦傷」,目的是要修正民眾對於搖晃的觀念,通常都是非常劇烈的搖晃,才會造成腦部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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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兒科醫學會彭純芝理事指出,寶寶哭鬧不安,有可能是肚子餓、脹氣、腸絞痛或尿布濕等原因所造成的情緒反應,如果在正常照顧下或與寶寶玩耍,而晃動到嬰幼兒頭部,並不會造成寶寶腦部受傷,但如果是劇烈搖晃,可能會導致受虐性腦傷,恐有失明、癱瘓等風險,更可能造成死亡。
彭純芝也提醒,在安撫寶寶時,要遵守「3不2要」原則,包括「不亂晃、不拋接、不撞擊」以及「要支撐、要耐心」,千萬不能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抱起嬰兒時,注意保護嬰兒頭頸部,嬰兒哭鬧時,要耐心緩和寶寶的情緒,若照顧者因寶寶持續哭鬧,而無法短時間安撫,可尋找其他照顧者替代照顧或以寶寶喜歡的玩具、音樂等用品,轉移嬰兒不安的情緒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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