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香了!知名蛋捲店號稱「無添加」 衛生局一查打臉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有民眾向媒體爆料,台中市美村路上一家蛋捲店,在臉書上聲稱自家產品未添加防腐劑、香精、香料等化合物,因此保存期限僅一個月,但其實在製作過程中都有添加「香草粉」,且員工都知情。台中市政府衛生局20日晚間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店確實有添加使用合格之食品添加物-香草粉,違反《食安法》第28條廣告不實,可處4~400萬罰鍰,打臉1月在臉書號稱「無添加」的po文。

投訴人向《蘋果日報》指出,去年底開在美村路上的「六月初一8結蛋捲店」名店,店面雖然看起來不起眼,但因主打各種口味的蛋捲因此常湧現排隊人潮。附近住戶說,製作蛋捲常飄散濃郁香氣,但投訴人卻發現,店家在臉書上竟宣稱「保存期限一個月,沒有添加防腐劑、香精、香料、化學物,請安心幸福的享用」,雖然該店於販售產品原料成分上有標出香草粉,但仍對外不實廣告。《ETtoday新聞雲》實際查閱該蛋捲店粉專於1月10日的該篇貼文,發現已被刪除。

▼該蛋捲店已將該篇臉書po文刪除。(圖/截自「 六月初一8結蛋捲店」臉書)
自誇蛋捲無添加!衛生局一查有加料。(圖/翻攝自《六月初一8結蛋捲店》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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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已於20日晚間接獲情資後派員前往稽查,據了解,該蛋捲店為24小時生產作業。稽查結果發現,該店確實使用合格的食品添加物「香草粉」,經檢視其成品包裝之標示,成分內容標有香草粉。但有關於該店於臉書上宣稱未添加防腐劑、香精、香料等化學物,因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廣告不實,食安處將進一步釐清後依法處辦,可處4~400萬罰鍰。

此外,衛生局也發現,該廠之產製作業,因打料區無病媒防治措施,排風扇不潔,機台及相關器具、用品不潔,使用之油品置於地面等缺失,已當場開立於7/3前限期改善,如未通過複查即依食安法第8條處辦,可處6~2億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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