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5大性影像犯罪」 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增3倍」

▲桃園市嚴姓男子今年6月間在桃園區某服飾店,見女子進入更衣室試穿衣服時,持手機偷拍被發現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偷拍、分享性影像給他人是常見的性影像犯罪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112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今是新法上路滿月。根據衛福部統計數據分析,與去年同期相較,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成長3倍。

衛福部保護司張秀鴛司長表示,常見的5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

張秀鴛說,性影像雙法施行後,從統計數據來看與去年同期相較,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上升,總計成長3倍(111年1-2月79件,112年1-2月243件),由此可見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以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性影像移除下架等規定,可成為支持被害者求助和降低傷害的後盾。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也提到,從長期協助被害人的實務案例發現,遭偷拍、散布性影像的被害人所受傷害不亞於實體的性暴力創傷,這些被害人最期盼的是,儘快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

另為杜絕偷拍等違法行為,張秀鴛表示,本次修法也提高刑責,包括散布成人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一般民眾如果因好奇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也有可能被處罰。

衛福部提醒,面對性影像犯罪要有「二要三不」原則,包括看見性影像內容侵犯自己或他人,「要」主動求助、境內外平台業者知悉性影像內容,「要」主動下架;及「不」拍、「不」傳、「不」留,防制性影像散布。目前衛福部也已建置性影像處理中心,作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求助移除性影像,及協助轉介被害人保護扶助。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