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紅素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保健食品可直接標示蝦紅素,最快年底可上路。食藥署今(17)日預告「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Ast1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蝦紅素(astaxanthin)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列出每日使用量為2毫克、應標示警語等限制,預告已進入2個月評論期,歡迎業者提出意見。
蝦紅素長期以來被視為顧眼聖品,也被用於多項保健食品中,但因成份未獲食藥署核可,傳統標示上多為紅棗或蝦蟹萃取物後括弧蝦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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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這是首次有業者針對蝦紅素申請安全性資料評估,經提報專家諮議會討論,發現經此方法萃取後的蝦紅素,安全性無虞,未來公告上路後,只要用同樣方法萃取的蝦紅素產品,就可直接標示,不需要躲在蝦蟹萃物的括弧中。
不過,廖家鼎也澄清,其實蝦紅素無論是天然萃取,還是人工合成,最後得出的化學式都是同一結構,只是萃取過程不同,但目前只有使用新技術萃取出的蝦紅素,才能直接標示。
依據食藥署預告草案,未來能直接標示蝦紅素的產品,加工製程須符合利用基因改造大腸桿菌Ast12菌株發酵生產,並經過滅菌、萃取及結晶等一系列的純化步驟製得,且最終成品不含基改微生物與其轉殖基因片段。
此外,在供食品原料使用時,也應符合每日限量2毫克,並標示「12歲以下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及服用肝臟或新陳代謝疾病相關藥物者應避免使用」警語。草案正式施行後,若被查獲食品原料不合規定者,最高可依《食安法》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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