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修法倒數! 「波波條款」讓國外醫學生難考照

醫師、醫生、醫院、醫護人員、診療、檢查、問診、看診萬用圖、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醫師法》修法倒數!「波波條款」讓國外醫學生難考照。(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衛福部日前預告《醫師法》修法三大方向,新增「波波條款」限縮國外醫系畢業生考照資格。醫事司表示,近年來持國外學歷回國參加考試人數攀升,壓縮國內醫學生就業權益,若修法順利通過,未來在國外就讀醫學系、牙醫系者,均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才能參加醫師考試,但108年12月31日前入學者,則適用於落日條款保障。

現行《醫師法》規定,持有歐洲、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9大地區的西醫、牙醫、中醫畢業生,無需參加教育部學歷甄試,就能直接進入第一階段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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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2008年至2009年間曾發生波蘭醫學系畢業生,進醫院後被共事醫師質疑臨床經驗不足,更踢爆未經實習就進醫院,引發「波波醫師」爭議,2009年更有2000多名台灣醫學生走上街頭抗議,喧囂一時。

醫事司科長吳淑慧受訪時表示,台灣海外學成歸國醫學生,在99年至101年達到高峰,一年最多有140人,但在波波事件發生後,就逐年降低,現在一年不到100個。與此相反的是,牙醫近年來卻逐年增加,一年甚接近100人,台灣每年僅培育420名牙醫師,若不加以限制,恐衝擊國內畢業生就業市場。

吳淑慧強調,我國醫師人力採教、考、訓、用政策,包括公費生在內,限制國內醫學系每年招生總人數1450名,但近年來部分國家開辦國際學生專班,外國醫學或牙醫學歷回國參加考試之人數攀升,為避免供需失衡,才會修改考照規定。

雖然新制規定未來所有國外醫學生都須先通過教育部甄試,但在9大地區具當地合法註冊醫師資格,實際執業3年以上者則不在此限。另對已於108年12月31日前入學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也適用落日條款保障。

此次修法為求慎重,衛福部已於9月16日邀集教育部、考選部、法務部、台灣醫學教育學會、醫師全聯會、中醫師全聯會、牙醫師全聯會、各層級醫院學會及相關醫用者團體等召開會議。吳淑慧表示,此次預告將至10月9日截止,希望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力拼年底前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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